網紅律師簡大為涉教證人作偽證 遭判3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

經常參與益智節目的網紅律師簡大為,執業約8年,臉書有1.4萬追蹤者,因為喜歡浣熊,經常以「熊律」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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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大為去年為被控妨害自由的周女辯護,卻與周女共謀,指點作證的林女作假,當庭被檢察官識破,從林女手機扣得開庭前與簡男套招串供紀錄,3人承認針對案情關鍵說謊,新北地院審結,認定簡男違反職業倫理、惡性不低,依幫助偽證罪判刑3月、周女教唆偽證判刑5月,林女偽證判刑3月,均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周女去年6月間先要求林女「要套一下怎麼說會好一點」、「需要妳說是轉錯帳號,麻煩妳當做不認識我」、「律師也給妳答案了,就會沒事」、「律師建議我們電話演練一下,到時候不會放妳一個人,如果情況不對,他會盡量把風向帶回來」、「妳要背好喔」。 簡大為遂於去年7月8日,以LINE與林女通話55分48秒,以律師之身分協助林奕均排練、提供說詞,並向林奕均表示若回答匯款500元係遭網路詐騙,則檢察官較難追查。 林女到新北檢具結作證、照本宣科,簡大為利用擔任辯護人在庭之便,插話稱「有沒有一個可能,有人要陷害他」、「如果有人跟告訴人有糾紛,那個人把帳號洩漏出去」、「現在很常見,我們事務所也被這樣搞過」等語,企圖當面穩定林女心情。 檢察官起疑林女自己要買什麼東西竟忘掉、證述有漏洞,加上簡男舉措有蹊蹺,經林女同意,當庭勘驗林女手機,赫見通訊軟體內,存有林女和簡男、周女開庭前套招串供紀錄,翻拍存證,簡男3人經檢方簽分本案偵辦,全部認罪,被依偽證等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3人在周女挨告的妨害自由案判決確定前,均自白涉作偽證、依法得減刑,但簡大為身為執業律師,卻違反職業倫理,惡性高於另2人,雖屬幫助犯還可再減刑1次,仍依法定最重可判刑7年的偽證罪,判他3月徒刑,周女教唆偽證判刑5月,林女偽證判刑3月,均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簡大為於1日受訪說,林女向檢方供稱「簡大為律師有跟我說叫我自己想清楚,他不能教我怎麼做」,可證他沒指點林女作偽證,他自認很倒楣,會上訴爭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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