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插畫界奧斯卡」到「國際大師」:
台灣藝術設計圈,為什麼總在過度包裝?
不要過度包裝與誇大,回歸老實,很難嗎?
在台灣藝術設計圈,長年都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有人曾在美國某廣告公司擔任部門設計師,非Design Lead或創意總監,然後因為公司接到《英雄聯盟》的案子,所以得到設計該活動部分網頁的機會,後來卻把自己包裝成「該遊戲全球爆紅的幕後推手」,接著靠著這種被放大的形象得到政府多項標案。最後爆出大量抄襲爭議,甚至鬧到交通部邀請被抄襲的俄羅斯插畫家來台環島,而該設計師再出來說,自己把酬勞捐給石虎機構,所以沒有拿錢。但問題是,整件事的成本,最後還不是納稅人全買單?
再來談波隆納插畫獎。波隆納本身從來沒有說自己是「插畫界奧斯卡」,因為國際上本來也沒有人這樣定位它。它其實就是全球童書與繪本市場中,一個非常成功、很會行銷、也願意鼓勵創新的大型活動與賽事之一。這本來沒有問題,但台灣許多相關單位卻長年把它包裝成「插畫界奧斯卡」,於是資源、預算、宣傳,就開始建立在這個錯誤訊息上,甚至持續放大。後來有些單位發現「插畫界奧斯卡」講得太誇張,就改口成「童書界奧斯卡」,但本質上還是一樣涉及誤導,因為波隆納從來都不是插畫界任何領域的最高榮譽。
我也就不贅述以前在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看到的情況(如有人無法滿足文化部門條件,就舉辦學生比賽來滿足教育部門的補助機會來宣傳自己),以及許多留美、留英創作者如何灌水履歷來獲取利益的事情。所以我才會一直講,台灣的大眾與信眾們,你們到底是想當願意檢視資訊的內行人,還是盲從護航的人?
有些人長年把自己的包裝文宣塑造成「國際級大師」,強調進了很難進的國際頂級協會,但奇怪的是,始終沒有國際主流大品牌的聯名、設計專業媒體、大型商業市場真正長期邀約合作,都是本地或分部案件。這難道不奇怪嗎?今天如果任何一個全球知名品牌的總部因為品牌形象契合要找他合作操刀設計,有可能會拒絕嗎?
只是單純指出這件事,就開始有人替他辯護:「他只是委屈自己深耕台灣」、「不要崇洋媚外」、「不要覺得國際比較厲害」。然後另一方面,這些人又在強調他那些國際頭銜,去把對方包裝成「國際大師」,這不矛盾嗎?
如果真的這麼反對國際崇拜,那就不要一直拿國際名號當宣傳;有本事,就不要靠包裝、不要靠人脈、不要靠誤導資訊,靠硬實力去國際市場競爭。
如果盲從護航者想問我是誰? 我的個人網站有完整資訊,完全可以公開受有眼睛的人的檢驗。
我敢說自己是國際插畫師,是因為我以插畫專業取得美國傑出人才簽證,創作上從自創題材到商業案件持續在國際比賽得獎,受不同國家的主流品牌委託繪製主視覺,也受紐約出版設計協會邀請擔任評鑑員。
而這些,全都是我靠自己的創作能力,在沒有被酬庸、沒有被提拔、沒有被媒體吹捧、沒有被特殊照顧與補助的情況下,跨國、跨文化,一步一步實打實闖出來的。
另外,我長年替創作者們發聲和分享國際插畫接案資訊與協助台灣插畫創作者,甚至斥資辦活動與不同形式展出,用自己的國際人脈給創作者更多曝光機會,這些不是我靠我的資源在深耕和幫助台灣業界嗎?
唉⋯ 真是讓人心寒!
補上簡單自介:
黃昱銘(Yu-Ming Huang)穿梭於紐約與台灣,以插畫專業獲美國政府認證為「傑出人才(O1- Visa)」,長期為國際品牌提供高品質視覺方案,合作對象包括 《華盛頓郵報》、ESPN、Topgolf、Anta Sports、UPS、New Balance、NBC 等跨國企業。
除了個人創作,他亦擔任美國紐約擁有45年歷史的插畫經紀公司Richard Solomon Artists Rep.的全球總監。2025 年受邀出任紐約 SPD(出版設計師協會) 作品集審查專家,並獲得 American Illustration、LA 插畫家協會、歐洲貝爾格勒金筆獎Creative Quarterly 等指標性大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