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選擇視而不見,最後受傷的只會是你愛的人

我處理過一個家暴案件。 他說自己從沒打過孩子, 但他總是在小孩面前羞辱配偶, 有時甚至會動手打人。 孩子看到這些, 通常只是嚇得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 那個畫面,我到現在都忘不了。 很多人以為,家暴就是「動手打人」。 但讓孩子目睹家庭暴力, 其實就是一種暴力。 你沒打他,但你讓他看見了。 你沒傷他,但他每天都在害怕。 我在法庭上,聽過法官說 「未成年子女目睹家暴,也屬於一種精神虐待。」 孩子需要的不只是「不被打」, 他們需要的是一個真正安全的家。 那些在暴力環境長大的孩子, 有些長大後,也學會用暴力解決問題, 有些變得極度畏縮、不敢表達自己, 還有些根本不知道什麼才是健康的關係。 這些傷害,比拳頭更深,也更難痊癒。 也就是說—— 保護孩子,不是等他被打了才行動。 而是帶孩子離開暴力現場、報警、聲請保護令、尋求協助。 家暴不只是動手那一刻, 是每一次孩子縮在角落發抖、 是每一次你告訴自己「再忍一下就好」。 你值得被保護,孩子也是。
愛心
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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