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導遊執業證 所賦予的權利及義務

這一張執業證,給了我執行「國際領隊」業務及景點免門票、入住飯店優惠的”權利”,同時;它也給了我要保護好全體旅客安全以及讓旅客平安返國讓他們有趟美好回憶的旅程的”義務”。 我現在不定時都會保養我的領隊執業證,隨時檢查有沒有灰塵、是否有髒污,立馬用溼紙巾做清潔,這是我對我的執業證的尊重,目前只差我還沒有每天早上一起床向它敬禮 (好像也快了!! 🤣 此外;從放置領隊/導遊執業證的識別證套也能夠看出一個人對於自己執業證的尊重程度,買一般透明識別證套的人,通常心裡認為只要有個保護的膜就好了,而買比較高級的識別證套的人,就代表他/她很重視導遊&領隊這份工作,願意花更多的錢買質量更好的識別證套。 同時,這也是對於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的一種尊重和態度。 再者;由於「領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領隊/導遊執業證有效期限為”三年”,屆滿時須向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任之有關單位(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導遊協會)申請換發,在換證前,也可以先行自我檢核一下,在這三年內,自己是否有對得起這張執業證,還是說有做了什麼對不起這張執業證的事情,來去加以檢討、改進。 會說這麼多不為別的,就是希望大家於未來參加職前訓練,在結訓領到執業證的時候,能夠牢記以及瞭解這張執業證所帶給你/妳的權利跟義務。 以上,與所有”旅行業從業人員”,共勉之~ ✈️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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