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故事-1
前情提要
4/20開了一次庭
律師跟我說這次開庭只是討論是否解除限制出境叫我不用去也沒關係
在案子明朗前法官只是走走形式基本上不會解除
去了只是浪費時間
所以原本我沒打算去的
但19號下午從法院離開之後腦袋一直有個聲音閃過
(19號是現職公司的案子我方是原告 我是良好市民沒再被告一次)
叫我還是要去開20號的庭
所以我就聯繫我的律師跟他說我還是會到
隔天開庭
法官說他手上案子真的很多
所以我們的案子基本上會在今年六七月才會有安排庭期
然後就問檢察官對於限制出境的看法
檢察官當然要求繼續
然後法官就問我對於限制出境有沒有想法
我只很簡單的說了一句~我還是希望可以解除啦
就換律師說話
講完~
很意外的
法官突然自己講了一句:
你每次開庭都有到~我是可以考慮把你的限制出境解除
喔喔喔喔喔喔啊啊啊啊啊斯
我真他媽眼睛瞪超大內心彭湃洶湧
還好口罩戴著不然我笑容可能會嚇到在座的各位
然後法官就宣布候核辦結束本次開庭
律師是跟我說不要高興太早法官只是考慮而以他還是認為解除機率很低
但我還是保持希望啦~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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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近況更新 下面才開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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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各位請先回去看一年半以前的文章
故事時間回到我從迦納回到香港再回到台灣
我跟R雖然被騙了一筆貨款四萬美金
但也確認了迦納黃金貿易可以做
在確認了之後由我去迦納駐點後
R跟我提出了一件事請我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在去迦納以前
R就有跟一些朋友合資從迦納買了一些黃金
但由於他們叫貨的數量較少
所以他們的貨跟別人一起併貨先出貨到荷蘭才會到香港
但在貨到荷蘭之後
荷蘭貨主拿走了自己的貨
R他們的貨就被卡在荷蘭
必須要付10萬美金的稅金
這些貨才有辦法被出到香港
想請我幫忙的就是...
他們必須到荷蘭去一趟
要去看看確認貨是否真的存在
在決定要不要付這筆錢
迦納的出貨方有派一個翻譯出來
但R這邊也覺得要自己出一個翻譯比較保險避免被單方面牽著走
所以希望我能夠幫這個忙...去那邊幫他們做翻譯就好!
欸...
其實我聽到這個請求的時候很猶豫啊
因為這個生意跟我沒相關啊~
是他們先前做的
再來我Google了一下
荷蘭不是講英語是講荷蘭語
我又不是谷歌大神是要怎麼翻譯啦
最後就是錢
我!沒!錢!
出去這趟是去工作又不是去玩的
我不可能自掏腰包啊
但最後R還是說服了我
這趟出門
費用他會幫我負擔
我先刷卡買機票住宿這些他在給我錢
然後翻譯部分不用擔心
對方會用英語來溝通
只要確認對方講的東西是不是跟對方的翻譯一樣就好
然後簡單協助一些出團成員在生活上跟當地人的對談
如果事成R會給我個紅包感謝
想想我非洲迦納都敢去了
荷蘭好像也沒什麼困難
於是我就同意了
繼續用我的破英文走天下
這次出團包含我總共有四個人
一個是R這邊的共同投資人代表(後稱代表)
一個是迦納賣家的翻譯(後稱翻譯)
一個是R這邊投資人找來的金主(他自稱黃曉明)
因為R的共同投資人們沒有剩這麼多錢
所以他們才再找了一個金主
金主將帶著十萬美金現金
到現場看過貨沒有問題才將這十萬美金交給出貨方付稅金
然後貨到香港金主就可以享受這批貨的分潤
這批貨詳細利潤多少我忘了
他們不是付全額的貨款就讓賣家出貨
所以利潤槓桿出來非常大
金主就是看上這個利潤跟後續的生意
所以才願意加入
大概了解狀況跟安排之後
我們這幾個人相約2017/4/3晚上在香港機場直接碰面
然後一起乘坐阿聯酋飛往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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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都2021年了我竟然在說2017年的故事
真的是老了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