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費失敗,才開始談感情
這是最近一個人在包養裡跟他甜心發生的事情:

有些人最大的本事,不是經營一段關係,而是把一段好好的關係親手作死。
擁有的時候,把包容當成應該,把忍讓當成懦弱,把對方的愛當成無限額度,想發脾氣就發,想索取就索取,反正對方總會原諒。
等到對方真的累了、真的決定離開了,戲才正式開演。
開始說自己會改,開始哭,開始懺悔,開始情緒勒索,甚至拿自己的生命當籌碼,只為了阻止對方離開。
說穿了,不是突然學會珍惜。
只是突然發現,再也沒有那個願意一直忍你的人了。
真正諷刺的是,如果把分手後這股拚命的勁,用十分之一在相處的時候,結局可能完全不同。
可惜啊,有些人永遠只會在失去後努力,在離開後深情,在沒有退路時才學會低頭。
不是愛得太晚。
是自私得太久。
一個人決定離開,通常不是因為最後一次爭吵,而是無數次失望累積後,終於明白:留下來,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別把糾纏當深情,別把情緒勒索當挽回,更別把拿生命威脅別人當成愛。
因為真正的愛,是讓人想留下;只有控制,才需要靠威脅留人。
最後送一句話:
對一段關係最大的尊重,不是在失去後哭得多大聲,而是在擁有時,別把對方逼到非走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