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就能增貸?分析整合負債成敗兩案例
有房就可以申請房屋增貸?答案未必。若房屋剛購得不久、繳房貸時間不長,若房貸又在繳寬限期内(只繳息),受制於貸款本金餘額仍多、導致增貸額度就會不足;除了對房屋增貸價值審慎再評估計算,還須一併對借款人目前債務多寡、可提供多少財力證明進行計算。
近期某FB網友H小姐填寫網路貸款評估表,她表示“希望降低信貸利率、代償卡循,同時須現金週轉備用”;目前大致狀況如下:
一、現職服務於資本額2,500萬一般中小企業年資約11年,擔任職稱業務;最近六個月的平均薪資約68K、114年度扣繳憑單申報薪資約60萬。
二、購屋地點位於高雄市鼓山區,房貸核貸114年06月,核貸金額1,232萬、分30年攤還,月付41,500、餘額剩1,219萬。
三、名下其它債務包括:
*C銀行信貸:核貸時間114年10月/核貸金額82萬/分7年攤環/月付金14,914(利率12.99%)/餘額77萬
*勞工紓困貸款:核貸時間114年12月/核貸金額10萬/分3年攤還/目前繳息
*凱基信用卡:額度18萬/應繳總金額141,054元/未到期待付款4,872元/最低應繳金額21,012元
*合庫信用卡:額度10萬/全額繳清
*台新信用卡:額度15萬/應繳總金額19,260元/未到期待付款91,210元/全額繳清
*中信信用卡:額度3萬/應繳總金額18,363元/未到期待付款4,374元/全額繳清
*玉山信用卡:額度8萬/應繳總金額19,260元/未到期待付款47,200元/全額繳清
*裕融汽車貸款:核貸時間114年09月/核貸金額150萬/7年攤還/月付金23,989元
四、名下五張信用卡包含循環信用、分期已請款與未清償餘額合計約34.5萬;近一年已使用信用卡循環信用之情況出現,自調聯徵信用評分550。
對H小姐現況之分析評估:
一、近一年內陸續辦成房貸、信貸、紓困、甚至融資車貸的轉增貸(最早車貸是111年9月核貸、金額150萬;直到去年找另一家融資轉增車貸,一樣申請150萬、增貸多拿到35萬現金,利率9%。如圖一、二)。代表她手頭資金非常緊迫、推測可能情況是購屋後的屋況維修、生活支出、當然還有信用卡款的逐月累積,讓每個月的支付比暴增、導致以債養債的情況。
(圖一:融資車貸增貸申請150萬,增貸多拿到35萬現金/利率9%)
(圖二:H小姐希望能降低信貸利率、代償卡循,同時須現金週轉備用)
二、分析房貸繳款未滿一年,雖然每個月都是繳本利月付41,500元,但本金餘額仍多;況且房貸也有簽訂綁約限制,此時採用房屋轉增貸、不僅額度少還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故短期間內不建議採房屋轉增貸模式辦理。
三、若改以信貸方式整合負債的變數也非常高,原因:
*去年10月核貸82萬、屬近期增貸(它行内評表列負分);且本筆如果一併整合也將產生違約金,且轉貸利率也難有降低可能。
*信用卡已出現循環信用、卡分期等,帳款未清償餘額達34.5萬。
*負債比=17.8(77+34.5+10=121.5/6.8)、收支比>1(房貸41,500+信貸14,914=56,414元,還沒算到信用卡帳單與車貸月付金)
四、即便『找尋不查融資借款的銀行』也很難獲得整合的授信;畢竟信貸近增未滿一年是事實,且信用卡總欠金額過多,整體收支比就算不加車貸、也都超過各銀行規定。
對H小姐個案的總結意見:雖然沒有進一步深入瞭解這些債務是否有加人在幫忙支付減輕壓力,但大部分銀行對房、信、卡款與車貸都登記在同一人名下,現階段整合恐會是一件難執行的任務。
上述針對H小姐個案分析後,接續談房增貸的成功個案L先生;他表示“目前信貸超過22倍,不知道要房貸轉貸還是二胎才能先處理那一塊;去年有問過原房貸華南銀行不給增貸,因為負債比太高遭到婉拒。”由於該員所遇困難明確『無擔保債務已超過金管會上限規定22倍』,加上房、信貸與信用卡等支出負擔沈重,希望透過我的規劃以期達到整合負債、降低月付金的目的。
L先生大致狀況如下:
一、房屋位置於台南市安南區(如圖三、圖四),華南房貸核貸時間109年09月/核貸金額680萬/分20年攤還/月付金35,000元/三筆貸款餘額加總約520.2萬
1、購置:餘額285萬元
2、週轉金:餘額210.3萬元
3、週轉金:餘額24.9萬元(房貸壽險)
(圖三;建物權狀)
(圖四:土地權狀)
二、有主業也有經營副業;主業收入近六個月平均41,407元,副業為自營店面無401、僅有核定課稅一季繳6千元。他目前名下最早一筆112年信貸餘額32.7萬(圖五)
(圖五:112年信貸餘額剩32.7萬)
114年4月起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金額72萬(圖六)
(圖六:114年4月銀行信用貸款金額72萬)
又於今年1月近增信貸5萬(圖七)
(圖七:115年1月近增信用貸款金額5萬)
3月再申請循環型信用貸款額度41萬(已動用37萬/如圖八)
(圖八:115年3月再申請循環型信用貸款額度41萬)
一年內陸續近增118萬;而整合前債務資訊更新、信貸四筆總餘額已累積約144萬,另有信用卡欠款約6萬,無擔保債務總餘額達150萬。
三、由於房屋有做為實際商業用途,以過往經驗、優先排除某些銀行對於擔保品用途的要求限制,尤其是會降低貸款成數並提高增貸利率;其次、也因為L先生雖有兼職但採免用發票方式核定課稅一季繳一次稅金,針對這部份難合併計算支出比。
四、L先生一年內陸續增貸現金118萬,最後今年3月甚至核准一筆隨借隨還型額度41萬、一個多就立即用到9成滿,讓各家銀行對此都認為該員信用擴張過據、屬高風險族群,不利於本次申請房屋增貸、核准機率因此大打折扣。
五、因為L先生主業收入極有限,兼職又無法提供明確銀行所需財務報表,有限收入、卻過度舉債擴大債務槓桿,整合前月付金已面臨支付比大於一(143%)的窘境,恐要花上不少時間去說服審查主管對本案從質疑改採支持。
對L先生個案初步規劃:嘗試將原本華南銀行20年攤還期限,剩餘額度連同欲增貸額度一併延展到30年攤還模式,讓L先生未來還款上能夠充分感覺到負擔降低、游刃有餘,也能更放心去經營兼職事業。
核准房貸總金額800萬/分30年攤還/利率2.x8%/月付金約3.2萬元
【附帶條件:要求須代償華南銀行三筆房屋貸款餘額,四筆銀行信貸餘額,中國信託、以及永豐銀行信用卡累積卡款,前項代償剩餘現金會撥付到您銀行帳戶中讓您自行運用。】
分析房貸增貸前、四筆連線信貸月付金合計24,427元,三筆華南房貸月付金約3.5萬元,前二項總計約繳59,427元。增貸整合後、月付金驟降至3.2萬元,立即減少2.7萬元支出(降幅達45.5%)!重點是將所有連線銀行的無擔保負債完全清償,也一併降低利率到房貸的水準。
許多民眾誤以為有房屋就能辦理房屋增貸,但事實並非如此。本文透過H小姐與L先生兩個不同情境的失敗案例,深入剖析申請房屋增貸可能遇到的問題,包含信用狀況、債務比例、財力證明等,並點出正確的評估方式,以期協助民眾順利整合負債
歡迎討論、分析評估與後續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