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瞎抹黃國昌涉貪?網一文打臉鏡週刊「記者不需要羞恥心齁」
作者astushi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涉貪斷點破功!李麗娟遭約談供詞
時間Tue Jan 6 12:07:46 2026
原文43
先講前提,有貪污就抓去關,有明確事證就抓,絕對不袒護
來論理:
第一個
貪污罪的構成要件在京案講了有八百遍
1. 要有對價關係 => 總不能幫砂石場喬百萬利益用送春聯當作回報吧
2. 要有合意的期約行為,而且要有證據 => 鄭百億被錄到的監聽內容「他現在是收錢去
,不替我們辦事嗎?」,林益世3323…等
3. 要有實際金流,帳本只是記載,付錢的跟收錢的都要找到「錢」,錢不可能平白消失
第二個
貪污治罪條例前提是公務員啦,李小姐一介平民是要辦什麼貪污罪,大白癡!
第三個
如果真有不法資金流轉
為保全事證,在李麗娟跟謝幸恩都已被約談的狀況下
誰敢不盡快搜索並強制處分避免串供?如你鏡檢所說金流證據不是已經言之鑿鑿了嗎?趕
快抓啊
你北檢不是每次最愛用「有勾串之虞」來羈押人再查手機?
柯文哲被調查的時候,金流怎麼查得?
岳父母、爸媽、配偶、子女,跟你可能有金流相關的一定上上下下翻了個乾淨,連助理都
不放過
柯文哲翻了個遍只找到一個excel工作簿
黃國昌連查都還沒開始查,你鏡檢就敢說人家貪污罪喔?還金流咧
第四個
立委職務不是絕對的保護傘
立院院長不可能保護有明確事證的貪污犯,過去也不是沒有立委遭搜索聲押,蘇震清、徐
永明等…
現況很明顯的就是事證不足,想抓不敢抓怕引起政治效應
整天編故事,偵查大公開,查不到你,先抹屎
第五個
柯案用騙票的方式搜索
騙法院應曉薇從桃園出境不了逃去台中搭飛機,用這個來說京案有不法情事騙票
後來應曉薇當庭澄清根本沒有這件事…她只有台中搭飛機,發現不能出境就原地等檢廉來
了
這些事情在最終辯論庭被揭穿時,簡直不敢相信我國司法淪喪至此
現在再一次你們試試看啊
聽說申請了五次,院方不敢給票對吧
第六個
要不要搜索黃國昌甚至強制處分
政治上的考量看你敢不敢啦
搜下去、羈押下去,假如又跟柯案一樣找不到明顯事證,你看看2026/2028民進黨怎麼選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