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遭性騷擾|民事求償|勝訴

✨案例分享(本件案例分享為一審判決) 1️⃣案件狀況: 當事人為演藝工作者李雨禧,在與影音媒體創作者多米多羅討論合作時,卻遭該名創作者以「可以一起睡」、「這個會搖嗎」、「就是…你動的話 胸部會動」、「不會我會衝進去洗鴛鴦浴」、「ㄋㄟㄋㄟ」等訊息性騷擾,另多米多羅也有碰觸當事人身體的行為。原本當事人因為雙方都是公眾人物不敢隨便公開該件事情,當事人僅希望得到對方的道歉而已,但對方卻不願意。隨後因112年間ME TOO運動興起,當事人鼓起勇氣公開此事,但卻遭多米多羅否認有性騷擾的事情。因此決定委任律師提起性騷擾民事訴訟,同時也表明只象徵性請求12萬元,希望得到對方的道歉。 2️⃣處理過程: 本案處理過程中,要先處理的是當事人遭性騷擾後,身心已經受損的狀況下,又要因為提告重新整理整起事件給我確認。 在檢視證據過程中,我們主張雙方雖是工作合作關係,但不代表可以隨意以言語表示強烈性暗示的話語、也不能隨意碰觸他人身體,這些部分都已經造成當事人遭冒犯與不適。 雖訴訟過程中多米多羅另提起刑事妨害名譽、民事侵害名譽權,認為當事人當時公開此事妨害其名譽,但此部分我們主張公開的貼文都是基於自身經驗說明遭性騷擾過程以及抒發內心感受,此部分並未侵害多米多羅名譽權。   🔥案件結果: 針對性騷擾部分,法院明確認定當事人遭以言語、行為性騷擾,判賠10萬元。 針對多米多羅提告侵害名譽權部分,法院認定當事人並無侵害名譽,判決該名創作者敗訴。 (本文呼籲如多米多羅有看到這篇文章,請勿再以本事件相關言語、文字或過程創作、消費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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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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