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針孔蒐證配偶外遇,被提告妨害性影像?成功爭取不起訴!

(案件事實均經適當調整、非當事人實際狀況) 1️⃣ 案件狀況 為了蒐集配偶外遇證據,當事人在自家臥室內裝設針孔攝影機進行蒐證,最終也成功拍攝到配偶與第三者的不貞行為。然而,配偶與第三者卻反過來提告當事人 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影像、違反個資法與通保法等罪名,一時之間身份轉換,讓當事人身陷刑責風險。 2️⃣ 處理過程 本案由陳育騰律師提出完整說明與法律依據,主軸聚焦於隱私權與配偶權的權衡,並強調以下重點: ✅ 蒐證目的正當且唯一可行: 在缺乏其他證據來源(如手機對話紀錄、跟拍照片)下,當事人別無他法,只能選擇在自宅裝設錄影裝置以保全配偶權。 ✅ 地點與手段均屬合理、未過度侵犯隱私: 拍攝地點為自家私人空間,並非公共或他人住所,且裝設時間有限、未大量蒐錄,並無監控或散布性私密影像之意圖。 ✅ 未擴散或外洩影像內容: 影像全程僅為保全證據之用,並未對外公開或有其他利用情形,證明當事人主觀上並無加害故意。 ✅ 明確蒐證動機、非惡意偷拍: 陳育騰律師並提供判例與學說,補強「蒐證為保權利非侵害他人」,爭取檢察官從比例原則與實質審查出發,理解其難處。 🔥案件結果 提出完整說明與蒐證脈絡後,檢察官最終採信辯護觀點,作不起訴處分,成功解除當事人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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