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侵占罪|未和解|改判得易科罰金|陳育騰律師】
【案件狀況】
本案當事人因受虛擬貨幣投資話術誤導,在急需資金的壓力下,一時失慮挪用了家人帳戶內的存款。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8 月。
⚠️ 法律小常識: 刑期若超過 6 個月,依法「不得易科罰金」。這代表當事人原本必須入監服刑,將面臨失去工作、經濟斷絕的雙重打擊。
【處理過程】
在二審中,陳育騰律師針對「量刑妥適性」展開強力辯護,成功扭轉局勢:
💰 展現賠償誠意: 律師協助當事人當庭提出 17 萬元現金欲先行賠償,向法官展現「積極修復損害」的態度。
🧠 剖析背景動機: 陳律師指出當事人亦是詐騙受害者,本案源於投資失利後的執迷而非惡意詐財,且目前已有正當工作。
⚖️ 爭取自新可能: 陳律師成功說服合議庭,若將當事人收監,將使其失去還款能力,對被害人並無實質幫助。
【案件結果】 經過陳育騰律師的策略性辯護,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
侵占存款部分減刑為 6 個月。 ✅
定應執行刑並「准予易科罰金」。 ✅
這項判決讓當事人免於入獄,能保住工作並持續履行償還責任,達成法律上的自新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