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案纏身怎麼辦?律師教你一招「合併審判」省時省力更省錢!⚖️✨
大家好,我是陳律!
當一個人在不同地方都面臨官司指控時,最痛苦的莫過於要南北奔波跑法院、重複聘請律師,甚至可能因為不同法院的判決差異,影響到最終的合併執行刑度。😭
今天來分享本所近期再一個成功的「合併審判」裁定案例!
📌 案件背景(已匿名處理)
當事人 A 小姐因涉及多起詐欺相關案件,分別被繫屬在A法院(A案)與B法院(B案)。
如果分開審理,A 小姐不僅要多次請假出庭,承受雙重訴訟壓力,更可能增加訴訟費用的負擔。💸
⚖️ 陳育騰律師的訴訟策略:
陳律介入後,精準判斷這屬於「一人犯數罪」的相牽連案件:
1️⃣ 程序優化: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6 條規定,具狀向法院聲請將案件移送至同一法院合併審判 。 2️⃣ 跨院協調:積極促成兩地法院之間的聯繫與同意 。
3️⃣ 爭取合併:強調合併審判能確保事實認定的一致性,並有利於未來合併定應執行刑、爭取緩刑的整體規劃 。
🔥 裁定結果:
成功移送合併審判! A法院最終採納陳律師的聲請,裁定將案件移送至B法院合併審理。 這對當事人來說,無疑減輕了極大的負擔,也讓訴訟策略能更完整地統一規劃!✅
💡 陳律真心話:
法律程序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專業律師的價值,在於能否在複雜的程序中,為當事人找到最有效率、最有利的進攻與防禦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