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權受侵害如何提告求償

💔【另一半外遇?配偶權受侵害到底能不能告?】 通姦罪除罪化之後,很多人都以為抓到小三小王也拿他們沒辦法了⋯⋯ 🚫 錯!雖然「刑事」通姦罪已經走入歷史,但「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求償之路,依然存在! 身為陳育騰律師,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就是: 「律師,我老公/老婆外遇了,我可以告小三/小王嗎?」 答案是:可以的!✅ 📌【法律小知識時間】 民法第195條規定,配偶權屬於「身分法益」的一種,當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發生逾越正常交往程度的行為(不一定要有性行為,親密曖昧互動也算),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但重點來了,提告配偶權侵害,最難的地方在於「舉證」! 常見證據類型: 🔍 通訊軟體對話紀錄(LINE、訊息) 🔍 開房紀錄、消費紀錄 🔍 徵信社蒐證報告 🔍 照片、影片等親密互動證據 很多人自己蒐證的時候,反而觸犯了《個資法》或《妨害秘密罪》,導致證據無法使用,甚至讓自己吃上官司⋯⋯這真的是本末倒置啊!😱 💡陳育騰律師的專業提醒: 1️⃣ 提告有「時效性」!自知悉侵權行為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要主張,若已逾10年則完全不能請求。 2️⃣ 蒐證方式要合法,不然可能證據不能用,還可能反被告。 3️⃣ 求償金額並非固定,會依照外遇情節輕重、雙方經濟狀況、婚姻存續時間等綜合考量。 遇到這種事情,情緒往往先於理智,但法律程序卻需要冷靜、專業的策略布局。這時候找一位懂得處理配偶權侵害案件的律師,真的非常重要! 陳育騰律師處理過許多類似案件,從協助當事人合法蒐證、擬定訴訟策略,到談判協商,都能提供最專業的建議,幫你把傷害降到最低,把權益爭取到最大! 如果你也正面臨另一半外遇的困擾,不要自己一個人硬撐,也不要因為情緒失控做出錯誤決定,讓專業的律師陪你一起走這條路💪 #板橋律師推薦 #陳育騰律師 #台北律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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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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