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開箱評論慘遭「著作權法」提告?陳育騰律師成功替當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
📢 網紅開箱評論慘遭「著作權法」提告?陳育騰律師成功替當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
🎬 案件背景:
某YouTuber 經營評測頻道,因為在開箱影片中,引用了某公司官方粉專的直播片段以及產品圖片,用來「比較」市售商品的差異,並質疑對方產品是否為仿冒品。
沒想到,該公司認為A先生未經授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們的著作,一狀告上法院,主張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最重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檢察官怎麼判?
最終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認定A先生「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 關鍵勝訴心法(陳育騰律師觀點):
1️⃣ 【引用比例極低】
整支影片被引用的著作僅占極小比例,難以認定對原著作市場價值造成重大影響。
2️⃣ 【符合合理使用】
依《著作權法》第52條,「為評論之必要,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A先生的影片核心是「分析比較」及「發表評論」,並非直接冒用他人著作。
3️⃣ 【非以他人著作自居】
影片中觀眾能清楚辨識該素材並非A先生原創,屬於「引用說明」性質,而非「侵占著作」。
4️⃣ 【無侵權故意】
沒有積極證據證明A先生具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聯絡。
💡 陳育騰律師提醒:
現在許多開箱、評測型YouTuber、部落客都會面臨類似的「著作權侵權」爭議!只要善用《著作權法》第52條「合理使用」原則,並注意「引用比例」、「評論目的」、「非商業性使用」等要件,就有機會成功爭取不起訴!
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的著作權爭議、被告侵權提告,千萬別慌張,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才能找到最有利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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