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不付扶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另一半不付孩子扶養費,怎麼辦?】🌟
最近收到很多卡友私訊詢問:「離婚了,對方說好要付扶養費,結果都不付,我可以怎麼辦?」😩
這真的是超多單親爸媽的痛!自己一個人拉拔孩子長大已經很累了,還要一邊追討對方欠的扶養費,心力交瘁💦
先跟大家科普一下法律小知識👇
✅【扶養費是誰的義務?】
根據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而消失!就算監護權判給你,對方一樣要付扶養費,這是「法定義務」,不是「隨便講講」的口頭承諾。
✅【對方不給付,可以怎麼做?】
1️⃣ 先發存證信函催告,留下證據
2️⃣ 向法院申請「調解」,試著喬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3️⃣ 調解不成,直接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
4️⃣ 拿到勝訴判決或調解書後,對方還是不付➡️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幫你扣薪水、查封財產喔!💪
✅【扶養費怎麼算?】
法院通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依雙方收入比例分擔,並不是隨便喊價的!
很多人不知道,扶養費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的,不用一直私下追著對方要錢,讓自己氣到內傷😤
如果你正在經歷這種困擾,真心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助,從存證信函、調解到訴訟、強制執行,每一步都有法律策略,才能真正保障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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