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3個以上帳戶遭控洗錢!士林地院判緩刑2年成功案例解析

📢 法律知識分享:提供帳戶給他人竟觸犯「洗錢防制法」?緩刑2年成功案例帶你了解 🔍
最近協助一位當事人(以下稱A小姐)處理一起「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的洗錢案件,想跟大家分享這個案例的重點,提醒大家千萬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給陌生人!💳
🧾 案情簡述:
A小姐因為想申辦貸款,對方(自稱貸款業者)要求她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作為「製作收入證明」使用。A小姐因此提供了3個金融帳戶資料給對方,沒想到這些帳戶竟然被詐騙集團拿去作為收款工具,導致多位被害人被詐騙匯款進這些帳戶,金額合計約12萬餘元。
⚖️ 法院怎麼看:
依照現行「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第2款」規定,只要交付、提供合計3個以上帳戶予他人使用,且非屬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正當理由者,就可能構成刑事責任,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法院最終審酌下列情狀:
✅ 被告坦承犯行、自白認罪
✅ 已與全部告訴人成立和解並依約賠償
✅ 素行良好、無前科紀錄
✅ 無證據顯示被告有獲得犯罪所得
➡️ 最終判決: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並諭知緩刑2年!
💡 律師小提醒(陳育騰律師執業心得分享):
這類「提供人頭帳戶」案件近年非常常見,很多人都是因為「以為只是幫忙辦貸款」、「不知道帳戶會被拿去詐騙」而誤觸法網。但法院審理時通常會認為,一般人依社會通常經驗,應該要能判斷「交付帳戶供陌生人使用」顯然違反常理。
如果不幸遇到這類案件,以下幾點是關鍵攻防方向:
1️⃣ 是否能證明自白犯罪、坦承不諱(可依法減輕其刑)
2️⃣ 是否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積極賠償
3️⃣ 個人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量刑因子如何呈現
4️⃣ 爭取緩刑宣告的可能性評估
這些都需要專業律師協助整理證據、撰寫答辯狀,並在開庭時做適當陳述,才能爭取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結果。
⚠️ 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貪快或不察,隨意提供自己的帳戶資料給他人使用,即便沒有拿到任何好處,一樣可能構成刑事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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