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銀行帳戶竟被控詐欺洗錢?成功獲不起訴處分

💬 求職竟變詐欺共犯?一場「薪轉帳戶」的驚魂記 😱 最近看到一個案例覺得很值得分享給大家,尤其是正在找工作、求職中的朋友們一定要注意⚠️ 案情是這樣的: A小姐(化名)在社群網站上看到徵才廣告,應徵「審計助理」工作,對方透過LINE跟她討論工作內容、薪資後,雙方還簽了僱用契約書📄,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 後來「公司」以「工程款項進出需要」為由,請A小姐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使用,A小姐毫無戒心地提供了三個帳戶帳號,並依照對方指示,把匯入帳戶的款項領出轉交✅ 結果⋯⋯這些帳戶竟然被詐欺集團拿去收贓款🚨,陸續有多名被害人被詐騙匯款進來,A小姐因此被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提告,差點變成詐欺車手! 😨 法律上的關鍵問題是: 檢察官要認定一個人是否構成詐欺/洗錢共犯,重點在於「是否具有犯意聯絡」與「主觀上是否明知或可得而知」款項來源不法。 🔑 本案中,陳育騰律師針對檢察官偵查重點,協助整理並提出下列關鍵證據: ✔️ FACEBOOK求職廣告截圖 ✔️ 與對方LINE對話紀錄 ✔️ 僱用契約書、購買合約書 ✔️ 帳戶交易明細(證明薪資仍持續匯入該帳戶) 這些證據完整還原了A小姐「求職遭詐、非自願提供帳戶」的經過,尤其是「薪資仍匯入同一帳戶」這點,更進一步佐證她並非基於詐欺或洗錢故意提供帳戶,而是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 📌 最終檢察官認定: 被告犯罪嫌疑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處分✅ ⚖️ 法律小知識: 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但代表檢察官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起訴。遇到類似狀況,第一時間保存對話紀錄、契約文件非常重要,建議儘速諮詢專業律師協助釐清法律責任。 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的求職詐騙、提供帳戶被告詐欺或洗錢的狀況,千萬不要慌張,及早尋求專業協助是關鍵🙏 #板橋律師推薦 #陳育騰律師 #台北律師推薦 #詐欺不起訴處分 #人頭帳戶洗錢 #求職詐騙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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