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這些昂貴但未經實驗證明的治療,不但沒效又花錢,更可能延誤治療,讓情況更嚴重,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醫療疏失!
像是PRP,衛福部也公告過,施行須具相當之科學證實基礎,並應於實施前向病人充分告知,取得其同意;若臨床上未具足夠之科學證據,則應申請執行「人體試驗」計畫,否則是違反醫療法。
[結論]
未經科學實驗證明的醫療,不應該直接被使用,除非是參與科學研究的受試者,才能受到安全的保護。
可惜的是,有些醫療人員對實證醫學漠不關心,只相信自己的個人經驗,利益優先,繼續提供沒有實質效果的高昂檢查和治療方式。
參考資料
When Sex Hurts Understanding and Healing Pelvic P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