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瓦特斯的犯罪思考模式:虛情假意

「有些人的善良,只是為了讓自己能更心安地繼續當個壞人。」看到這句,你腦袋裡有浮現出誰的臉嗎? 今天來聊瓦特斯(Glenn D. Walters)的八種犯罪思考模式中的「虛情假意(Sentimentality)」 在瓦特斯的定義中,虛情假意(Sentimentality)是指犯罪者透過做一些瑣碎的、流於表面的善行,來抵銷自己罪行所帶來的負面觀感。 簡單來說,犯罪者會藉由展現對家人的愛、對小動物的憐憫等等,向自己和他人證明「我其實是一個善良的人!」,而這正是他們為了平衡內心的罪惡感所做的行為。 犯罪人與普通人的「善良」差別: 👉🏻犯罪人:善良是一時且具選擇性的。通常是看心情且有目的性,只有在需要「感覺自己是好人」時,才會「表演」出善良。 👉🏼普通人:善良比較是屬於一種穩定的人格特質,不需要特別挑時間或場合來表現出善良。 這種虛情假意最讓人感到諷刺的地方是他們可以一邊傷害別人,一邊深深地被自己感動。 你們在生活中常遇到這種「虛情假意」的偽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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