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要努力往上爬,才能過上勉強不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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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帶大家來認識決定受刑人生活品質的關鍵制度:「累進處遇」!
什麼是「累進處遇」制度?
監所為了鼓勵大家乖乖聽話、改過向善,會將受刑人分成四個等級。所有剛入監的受刑人,都必須從最底層的「第四級」開始,靠著每月的表現慢慢扣完責任分數才能晉升階級,逐步解鎖更多生活上的自由與權益。
以下分享幾個大家最常好奇的面向:
Q1:受刑人在獄中賺到的勞作金,可以自由花用嗎?
不行。依規定,第四級受刑人每個月只能自由支配勞作金的「五分之一」;即便是晉升至最高階的第一級受刑人,最高也只能自由使用「二分之一」。剩餘的勞作金則必須強制存入「錢卡」,作為未來的出監預備金,無法全額動用。
Q2:受刑人可以隨時接見親友或寫信嗎?
第四級受刑人,原則上一週僅開放一次接見與發受書信,且對象通常受限於親屬;若順利晉升至第一級,接見與寫信的次數則不再受到限制。只要時間配合且經機關允許,對外聯繫的自由度會大幅提升。
Q3:聽說爬到第一級,房間可以不上鎖,還能穿便服與家人同住?
法規層面:正確!
實務層面:法條的用語為「『得』准其……」,意味著是否放行取決於監所主管的裁量權。基於戒護與內部安全考量,實務上受刑人的舍房依然會上鎖,並維持 24 小時監視;所謂的「普通衣服」通常仍是監獄統一規定配發的樣式,而非個人私服;至於「與眷同住」,則是符合特定條件下,偶爾才能申請一次的懇親過夜,並非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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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這只是累進處遇Part1,我還會再出Part2,記得追蹤我IG,才看得到更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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