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呢,立法院要開始審查運動防護師法草案,簡單來說就是將現行制度下的運動防護員升格成為運動防護師,而設立一個專門的母法去處理運動防護師相關的權利義務執業資格
不過呢因應熱情貓友來信告知,社長發現這個草案的問題還真不是普通的大,我們接下來就以🟦🟩⬜三版的運動防護師法為基礎,來討論它們的制度問題
🟦版本在4/10由林倩綺、蘇清泉提案,在委員會審查
🟩版本在111年由陳瑩提案,已經因為屆期不連續而廢掉了
⬜版本在5/8由北港匪徒廟提案,目前排審中
首先是考試資格
🟦版用的是考試及格,但可以用檢覈的方式替代,然而目前檢覈制度在醫事人員方面已經走入歷史了,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老版本復刻的方式,大概是為了讓現在的運動防護員全部二階級特進原地變成防護師吧
🟩版用的是檢定請領的,只能說還是比較小眾,目前有專法的師級全部都是專技高考,用檢定真的小眾
⬜版用的是專技高考
接下來是在業務範圍的部分
🟦蘇版幾乎照抄🟩陳版,包括這些事情比較有爭議的是一(五)護具使用及維護、以及四(一)與(二)在醫師指示下復健的業務,這兩個原本是物理治療師的範疇,如果未來運動防護師與物理治療師都有著在醫師處方下為不特定多數人做護具跟復健的資格的話,那這兩個職業的界線會越來越模糊,乃至於運動防護師直接把物理治療師取代掉的可能性出現根據111年陳瑩第一次提案運動防護師法的時候,考選部給的報告,運動防護員如果要升格成師,應該要辦專技高考此外考選部也有特別強調,運動防護師的業務範圍應該是特別在照顧運動員方面,而不是可以為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服務
且僅限於運動傷害的預防、防護、緊急處理、轉介,而不是物理治療師的治療然而蘇版關於運動防護師執業方式的部分問題也很大蘇版說運動防護師可以成立運動防護師事務所,且可以互相支援,相較物理治療師只能在一處執業來講,運動防護師似乎更加優惠
而且物理治療師法有授權主管單位對物理治療所設置各種條件才准許開設,但是運動防護師事務所並沒有任何類似的授權條款,因此如果未來主管機關要對於開設運動防護師事務所的面積、設施之類的東西做限制,缺乏法律的明確授權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甚至於運動防護師事務所比物理治療所還好開,物理治療師能做的運動防護師都能做,運動防護師甚至可以更自由的執業的情況
到那時候,物理治療師恐怕都要餓死了
順帶一提評價應該不會過的白營版
業務範圍相對比較沒有覆蓋到物理治療師的業務範圍執業方式倒是沒有物理治療師只能在單一處所的限制然後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設置標準,較蘇版的授權更明確一些個人的評價是陳瑩版跟蘇清泉版基本上又是有人想趁亂圈錢而提案的了,本質上就是一部搭著運動興國的風潮,偷渡自己團體利益的肉桶法案,整體給到拉爆了
白版稍微能看一點,至少明確規定要專技高考,而且業務範圍跟物理治療師的比較不重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