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8
孤獨是清晨的嘆息。第一次聽到這句歌詞的時候,覺得太貼切了,清晨的時候嘆息,是因為徹夜未眠嗎,還是一睡醒就感到沮喪?
我曾有過這樣的日子,每天都覺得走到真的快樂起來很遙遠,比從淡水走路到台北車站還要遠。
看到黛妃在白金漢宮裡暴食甜點催吐,劇集開頭標明「內容涉及飲食疾患,可能引起心理不適」。我突然想起自己吐完蹲在地上發呆的感覺,眼神空洞,哭不出來,覺得再也不可能快樂起來。我想起身邊也有一些人走過這樣的路。
我一直不肯承認自己才智平庸,硬要撐著讀書背書,想要表現自己做得到、自己很不一樣。在高中老師跟我說,她對我的印象是個天才學生時,我淡淡苦笑,因為我不是。我是個壓力大的時候就瘋狂暴食,直到脹到必須維持抬頭,因為一低頭就會吐了,肚子很痛很痛,同時還在背書寫作業的極端瘋子。
我曾經買了好幾箱提神飲料,讓自己很久很久不好好睡覺,累到受不了的時候就大量攝取牛磺酸跟咖啡因,就算躺上床也不睡超過四小時。後來在研究所時還會喝咖啡加酒精。這種極端的行為讓我很痛苦,有時候心臟痛到覺得要猝死了,常常流鼻血,也有一陣子頻繁發生過度換氣。
飲食疾患不只是飲食疾患,通常還伴有其他心理生病的狀況。當我覺得受不了、開始固定到精神科看診時,醫生說我有重鬱症、焦慮症、酒精成癮,至於飲食疾患,卻不是主要治療的項目。暴食症的嘔吐,我常覺得就是對生活措手不及的形象化,是一種行動藝術,是對人生的抗議。但這不是最好的方法,傷害了身體,後悔又重蹈覆徹,把痛苦一次又一次加重,在困境裡,只能想像死亡作為解脫。
十七歲的時候,我覺得我不會活超過二十歲。二十七歲的時候,我覺得我最多活到三十歲。如果我不曾有過這樣的錯覺,我應該會做得更好,應該更珍惜每個邂逅。我花了太多時間在痛苦裡掙扎。不過,或許我就是注定要有這麼一段掙扎。不管是宿命或自由意志的選擇,我都走了最適合我的一條路。
高中時,我曾跟一個大我三歲的女生同住兩週。她每吃下一個甜點零食,就必須去廁所催吐,更不用說日常三餐,吃完就馬上去吐。有天晚上我還發現,在我洗澡時,她就去開我家冰箱吃東西,吃完就催吐;在我睡覺時,她就起身去找東西吃,吃完催吐。那時我只覺得她好奇怪,平常相處中,她講話帶著自傲帶著刺,為何又總要找東西吃、吃完就吐,而且我問她是不是暴食催吐了,那麼明顯,她卻又一再否認。
後來,我想她就是生病了。生病沒有錯,也很可能讓她因此對我做了些不合理的壞事,帶給我創傷。後來我在最孤獨無助的時候,喝著一整瓶酒、用力啃食一整條吐司,吃到嘴痠,吃到吐了幾次還是繼續吃,那時候我想到她,我又看看自己,我也成了一個可憐可恨的人。
當然每個人的痛苦跟掙扎都不同,是無法比擬的。看到黛妃哀傷的樣子,想起自己,突然發現我已經走過了。三十歲就會死掉的詛咒,只要活過了三十歲,就會慢慢消散。只要勇敢地承認自己就是很脆弱,就是很平庸,就是很愚笨,就是很膚淺,就是所有我討厭的集合體,但我可以一步一步走到好一點的地方,腳踏實地,走到累了,可以休息一下繼續走。回頭的時候發現我已經走了很遠了,我可以感覺有點快樂了,我不再被飲食疾患、心裡長期出現的負面感受困住了。
最近遇到一個高年級的國小生,我看到他總在大人不注意的時候吃掉所有他拿得到的甜食點心,又慌慌張張地藏起包裝紙,說他沒有吃,只是看一看。我彷彿看到他面前有一條不好走的路,但不要緊的,他可以過得去的。不知道這個過程要幾年,不過,他會因此成長成自己更喜歡的樣子,發現走過了死蔭幽谷,終究還是活下來了,人生還有什麼不能面對的挑戰呢?
只要還願意活著,就一定會有希望。被自己詛咒了兩次還沒死掉的我,這樣跟以前的自己講,也這樣告訴現在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