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契丹人亂棄單/未取,賣家就可隨意公布個資?

網購普及又便利的現在,常就有賣家因買家未取貨/棄單退貨的問題而氣憤,因此選擇上網po出買家個人資料來洩憤,順便讓其他賣家避雷。也許很多賣家用意只是為了警告別的賣家,幫助避雷,不要與此買家交易。 只是,這樣的行為就像下面的案例,恐怕得小心觸犯個資法... 一名戴姓女子在蝦皮購物網站販售與考試類有關的參考書籍,疑因藍姓買家下單後又辦理退貨,引起買賣糾紛,她竟將買家個資PO在臉書二處有關買家賣家互相靠北的相關社團上,分別供近12萬和上萬不特定人瀏覽,遭藍姓買家發現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將戴女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 - - - - - - - - - 當然,這也不是第一起有賣家這樣搞的案例。 之前在台中也有一個案例是:蝦皮賣家因為跟買家有糾紛,就把買家的姓氏、完整住處地址、手機號碼(僅隱匿1碼)貼在蝦皮網站留言區,給予買家一星評價。 最後被台中地院112年訴字第56號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雖然也同時給予緩刑2年,但代價也是要向買家道歉。 ▌賣家:那我不打全部,我技術性碼掉或遮住一些資訊讓大家猜呢? 比如:王O明、0912 345 O89,這樣呢? 只要遮隱的程度還是可以讓一般人特定是誰的個資,仍然有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喔! 不要以為只要有一點點遮隱就可以閃過刑責。 像台中這則判決中:不但有姓氏、完整住處地址又有只隱匿1碼的手機號碼,一般人都可以特定出是誰了,這自然就是屬於買家的個人資料。
最後只能說,出來做生意難免會遇到類似問題,能理解賣家很辛苦,但就算很氣憤想報復宣洩等等,還是要多注意一下是否會觸法?不然到時誤觸法網還得跟人道歉,這豈不是更得不償失嗎?
愛心
93
7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