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塔律師聲明為何惹議?認罪洗錢後,還能說跟詐團毫無關聯嗎?|廖震談時事 EP159

最近都看到一個案件,有關這個仙塔律師,但是我不要叫他仙塔律師,就是我們李宜諪李律師,有關他涉入詐騙集團洗錢的案件。   我覺得北檢的起訴看起來是清楚的,不過他在最近因為開庭的時候,好像說7月7號就宣判。不知道為什麽這件事情會引起這麽廣泛的注意?所以我覺得要跟各位說明一下這件事情究竟是什麽情況,過去的這一年以來,從我開始開辦頻道以來,看過了各種各樣的聲明,也看過了各種各樣的人發的各種各樣的這個內容。其實有的時候,我覺得一言難盡,就是會覺得說你為什麽要發這個聲明?   那李宜諪律師說了一件事情,他之前在還沒有更換辯護律師之前在鏡頭前面提到一個部分,就是人在社會上難免都會被誤會或是被告。但是114年6月,北檢起訴吳芳儀、呂英菖,2022年起從事靈谷塔投資詐騙,至少10人受騙達到1.6億元,他的詐騙總金額大概台幣的1.6億元。   專案小組在2025年4月將吳芳儀聲押獲准之後,準備查扣他的資產,卻發現他名下的名牌的休旅車在收押之後被過戶。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是趙浩程律師辯護,他就請李宜諪去代班,然後李宜諪再找蔡沅諭分工。   羈押之後,李宜諪律師就轉達吳女的指示,要求未到案的共犯去賣掉金飾車輛並指導銷贓等如被查辦這些部分。另外兩位律師同樣,就蔡沅諭律師跟趙律師兩位也都把偵查機密洩漏給詐團,然後這些被北檢違反洗錢防制法以洩密罪遭求刑1年,另外兩位涉案的一樣都分別被求處。意思就是這三位,李宜諪律師跟趙律師跟蔡律師都被按照洗錢防制法去起訴。   我覺得各位比較不清楚的是,為什麽他會被按照洗錢防制法去起訴?其實有關洗錢這件事情可能我們一般人大概的想法是我們把黑錢洗成乾淨的錢,假設你黑錢原本是賺100萬,那你洗成乾淨的錢之後也許能夠拿回來50萬,拿回來的這50萬你能夠安心使用,這正是洗錢的巧妙之處。   法律上針對洗錢這件事情怎麽樣去定義?就是洗錢防制法本身如何去定義這件事情?為什麽律師協助詐團的正犯跟共犯去處理有關詐欺犯罪所得,會被起訴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的第二條……↓
愛心
78
留言
encourage first comment
有些話想說嗎 快分享出來彼此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