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警還能無保請回?彰化法院裁定引爆司法爭議!|廖震談時事 EP164
各位都知道彰化最近一年以來,發生了很多毒駕事件,甚且在短短的一年之內,就因為毒駕而奪走了5條人命,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情形,這個新聞的發展到最後,讓我心裡面覺得有一點害怕,毒駕的預防性羈押, 是不是真的不關法官的事?毒駕撞警法院真的放人?男涉毒撞警無保請回,無保請回之後,這個嫌疑人他去做了什麼呢?
彰化縣施姓男子涉毒駕拒盤查,倒車撞碾陳姓所長導致雙腳骨折,全案依照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 ,彰檢聲押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將提抗告,彰化市長林世賢也將向監察院陳情,是否有違失,等一下看事實的這個部分,就會發現法院認定事實,跟我們一般民眾看到的事實,有很大的落差。
還有一件事情,是這一位施姓男子無保請回之後,就在我們錄影的今天早上,買了兩盒水果到現在仍然臥病在床的陳信所長的病房去致歉,如果是你,你是所長的家人,你心裡作何感想?
我們現在毒駕,不是應該要依法聲請預防性羈押嗎?那聲請預防性羈押,同時他有按照刑法第135條,去加重妨害公務的行為,但是法院的判斷基準是,另外一案就已經有到案,所以他在這個部分,檢察官所舉的證據也沒有說他會再犯,所以就無保請回。
我常在頻道裡面講國民法律感情,批評那些很了不起的人,他們一直不斷的在講說,你們這麼在乎國民法律感情如何如何,我們現在的法律體系如何如何,我們現在的大法官,其實不需要在乎國民法律感情等等這些部分,你看到這個情況,你就可以體會到,我們一般民眾跟法官兩者之間 所謂依法的認知,到底有多大的落差,而法律專業的人不想彌補,他們覺得無所謂,我真正覺得這麼長年以來,我看到的狀況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