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被抓還能再考照?喪屍煙彈上路,修法能解決嗎?|廖震談時事 EP168

我們又看到毒駕的案例,而且這一次毒駕還是媽媽,他載著自己的3歲女兒,開著車子撞到騎樓跟商店。 行政院最近一直緊鑼密鼓的整合底下的各個部會,比如說像交通部、法務部等等,他們就提出相關的修正部份。我跟各位稍微說明一下,我們現在的法律規範跟接下來我們會面對什麼樣的修正。   「不孕症光明燈」載幼女毒駕,網紅載3歲女兒毒駕,警方聲押獲准。我相信各位應該都已經知道這個情況,他的行為人姓林,他駕車載3歲女兒,在桃園市區接連擦撞兩車之後,又撞進路邊的安全帽商店。警方到場的時候發現他神情恍惚,站都站不穩,毒品唾液快篩是陽性,而且在駕駛座旁邊查出喪屍煙彈就直接一邊開車一邊吸,依毒品罪移送,檢方在複訊之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兩個月。後來網友發現他是育兒網紅,曾經分享長達6年的艱辛求子過程。他的社群平台,網友留言也是非常的激烈。   我們來看一下,行政院現在修正什麼?6月18號陸陸續續有不同的相關部份,比如說:在校園的部份、第五級保全這些東西。我覺得最重要的第一個是從治標的角度來看,他當然要先恢復道路上的用路人的安全跟秩序的部份,其他的應該是從源頭管理才是真正的重點。   我們先看他治標的這個部份究竟在做什麼?行政院在6月17號毒品審議委員會通過將依托咪酯由二級改列第一級,二級改列第一級的結果是它可以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原本的規定就按照第一級毒品的部份來加以制裁跟執法。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部份,以前因為酒駕的情況引起民怨,所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直不斷的在調整第35條,現在又因為毒駕的關係引起更大的民怨,就想辦法再去調整35條以及35條相關的部份。   第35條現在是什麼情況?之後是什麼情況?汽機車的業者、一般民眾要注意的東西是什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是以強化毒駕違規行為罰則、加重再犯高風險毒駕處罰、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管理機制等三大面向。他說有四個重點,第一個毒駕拒測行為的處罰,另外增訂這個部份一律吊銷駕照,吊銷駕照之後他是三年內不得考照,這個是比照我們現在酒駕的規定……↓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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