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嶺C300霸停擋百車!警方用刑法185條送辦告得成嗎?|廖震談時事 EP204

不知道各位雙十連假時,有沒有去哪裡走一走?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但是我在網路上看到一件事情,又是賓士的C300。賓士的C300我感覺它被汙名化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我想賓士的總代理不知道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特別的感覺,我在看到武嶺堵車的消息時,突然發現又是一台白色的賓士C300。   我們把車主叫做小萬好了,小萬擋路案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有這麼容易成立嗎?小萬的中古C300賓士車霸停合歡山卡200車沒挨罰?合歡山武嶺國慶連假湧現車潮,一輛白色賓士昨天竟然霸停車道,警方到場時已經駛離,未能現場進行舉發。然後南投警方說現在在被網友罵爆之後,已經主動調查並搜證,依照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將車主函送法辦。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很多都是簡易判決,有部分是上訴。我等一下帶各位看一下,他這樣有沒有辦法成立?   雙十國慶連假,有的人去合歡山看日出迎曙光,山上車位有限,部分駕駛貪圖方便將車輛違停在狹窄山路兩側,甚至佔用單線車道,導致塞車嚴重,車主將車停在車道上,人直接消失。然後臉書專頁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貼文喊話要車主趕快移車,然而有民眾指出該車違停擋住上百輛車,聯繫車主卻回應警察在上面擋也沒法上來,觸怒網友群起撻伐。   南投警方事後表示說他沒有辦法取締,只能民眾上網檢舉,現場沒有辦法依據民眾現場提供照片或影片舉發開罰。後來南投警方研擬相關法規,仁愛警分局表示說,部分交通違規態樣雖然受限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檢舉跟舉發的法定要件不表示可能免除法定責任,他直接要函送,用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來函送。   我們知道說車主叫小萬,小萬先生異常缺德,但是能不能用刑法來加以處罰?我們刑事的見解有一個很關鍵的部分,刑法的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有一定的構成要件,什麼叫一定的構成要件呢?185條第一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損壞或擁塞陸路、水路、橋梁或其他公眾往來的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的危險為要件,具體危險犯要發生往來風險的結果。   換句話說,法官要認定小萬把他的C300停在車道中間,人消失這個行為,確實已經產生往來風險。如果沒有產生往來風險,法官沒有認定是這個情況,同時也有可能會影響到他本身是否具有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的故意?刑事犯罪必須要主觀跟客觀構成要件相對合致才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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