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涉毒!同事竟哭成一片?司法的溫暖只給自己人?|廖震談時事 EP207
最近我們司法史上的第一次,也是我們所知道的第一次,北檢有一位劉姓的檢察官被發現他吸食二級毒品,被移送還被起訴。我看到新聞媒體的報導有一點覺得反感的地方是「司法史上的頭一遭,法務部的絕不寬貸」,我覺得這件事情某程度上來講非常奇怪,不是說司法機關裡面有人可能施用毒品這件事,而是媒體對這件事情所採取的看法跟態度我覺得很奇怪。
第一個是查、必須查,為什麼必須查?檢察官吸毒被問職業,他是說他是公務員,警拖半年才函送,警政署下令徹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忠霖今年2月被新北警方攔查發現持有安非他命,尿檢也呈現安毒陽性反應,那地檢署審酌他沒有前科而且坦承犯行。後來是他自己向北檢提出辭職,現在是在請假。依照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加以緩起訴,必須接受戒癮治療,這個處遇是有關緩起訴跟戒癮治療。
我只是覺得媒體在處理這件事情時非常非常微妙,因為他吸毒事發7個月才曝光,檢警被疑包庇,警方也遭質疑。那警詢時怎麼可能不問職業?我覺得這個倒是一個猜測,因為警詢他到底有沒有問職業以及是否進行相關職業背景的調查,這並不是每一個案件都會這樣處理。
警方是在案發半年之後,才把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10月才知道劉男是檢察官,對此警政署要求新北警調查全案是否延宕。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已經著手調查,據悉承辦此案的蘆洲偵查隊警員已經歸建派出所。他是因為在路邊聊天時,一個朋友吸食電子煙被盤查,然後員警盤查之後他發現說他們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新北警昨天在辦案公告這件事情時,他是說警方是在2月查獲之後,8月21日才把案件函送。那新北檢在8月27日收案,9月4日分案之後,依照程序進行偵查,10月才知悉說他是檢察官,通報高檢署10月13日依法偵結。他說絕不因被告身份而有差別待遇,也絕無包庇或刻意拖延。
那絕無包庇或刻意拖延是警方在8月21日隔了半年之後才把這個有關案件函送,但是從客觀上來看,如果按照新聞媒體去調查這個部分,跟我們對於現在毒品案件移送的認識來講,因為全國查緝毒駕,尤其是有關依托咪酯或其他相關毒駕查緝的案件量大幅度的增加,這驗尿件數暴增,驗尿結果1到2個月出爐加上詐欺案件相較具有急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