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的解方是遷都/區域平衡發展?
最近有人開始說「居住困境本質上是因為區域發展不均,在同一個地方塞太多人,所以房價房租才會難以負擔,因此要談居住正義就要談區域平衡發展(甚至遷都)」,我覺得可以回應一下這種說法。
根據國內外經驗,先講結論:
1.目前台灣要做到這件事非常非常困難,幾乎不可能。
2.即便做到遷都,對居住困境的解決也非常有限。
【區域平衡發展或遷都的困難程度】
人口與產業集中化在首都圈造成的居住、乃至於交通等基礎設施困難,其實在很多國家都有出現。比方說韓國的大首爾地區2018年空屋率只有2%(遠低於自然空屋率的3%-5%),日本也覺得大東京都太過集中化,他們難道沒有想過要遷都嗎?但是這件事哪有那麼簡單。
舉兩個台灣曾經也有過的類似嘗試。一個是「準遷都」的作法,省政府在1957年遷移至中興新村,台灣省政府遷移至中興新村的工作在1957年6月底大致上都已經完成,絕大多數的機關(四廳五處)都搬過去了。
但到7月底之前搬過去的員工大多都是科員以下,搞到周至柔省主席(軍事背景,上將)強制在8月下令才把那些高級官員搬過去。還在1950年代,戒嚴專制獨裁時期,且台北市還沒什麼發展的時候,還得靠軍人出身的省主席下嚴令才有辦法完成的事情,現在做得到嗎?都別談地主什麼的,整個雙北公務人員都跟你翻臉。
第二個是新莊副都心,比較類似「區域均衡發展」或是把部分政府部門與首都拉開距離。2014年蓋好了一個「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也只是把一些在行政體系裡面比較弱勢或相對邊緣的部會搬過去(有本事把內政部、交通部什麼的整棟搬過去看看啊)。有解決居住問題嗎?也沒有,就是讓那邊更好炒而已。
這種「試圖把部分政府部門、重要產業、國營企業」搬到離首都圈遠一點的地方,其實各國都有在嘗試,但失敗的多,成功的少。如中國的「雄安新區」被官方定位為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目前是中國各城市中央企業數量第三名,效果也很差。北京的問題沒有被緩解,但雄安新區的房價被炒到天上去了。
【即便成功遷都,對居住困境幫助也很有限】
台灣的統治中心從日本時代之後,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遷都過。但看各國經驗試圖透過遷都改變居住困境與人口壓力的經驗,其實效果也都不太好。
比方說巴西就是最好的範例,里約熱內盧由於人口和交通、環境壓力非常大,因此1960年遷都到巴西利亞,但里約熱內盧的人口密集與居住困境有解決嗎?並沒有。
澳洲在1908年決定定都在坎培拉,有影響雪梨(Sydney)的房價炒作與超高房價中位數嗎?也沒有。
【區域平衡發展是複雜的問題,與產業面更相關】
現在北部的人口外溢到林口、桃園、基隆等地區,但還是很多人是在雙北(尤其是台北)工作,並沒有真的「在地就業」。
因此其實只是大幅增加交通運輸成本,以及造成「窮人滾出雙北/增加交通成本與時間換取較低廉居住成本」的仕紳化模式。而且這些外溢區域的房價這幾年漲了多少?而被「疏導」掉的核心區域房價租金又是否有跌呢?
韓國空屋率只有2%的「住宅存量客觀不足」狀態下,他們理應更急需區域平衡發展,但連他們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更別說是空餘屋一大堆的台灣。
再說一次,台灣現在的居住困境的核心問題之一,是「高房價高囤房高空屋」。住宅沒有不夠,但我們的制度就是導向「房子蓋一堆,囤房空屋放在那邊沒人住,一堆年輕人買不起」。
退一萬步說好了,假設遷都有用,更假設「把部分政府部門、重要產業、國營企業」搬到離首都圈遠一點的地方有用。
那請問中央政府這七年來做了什麼努力?有做好遷都準備嗎?或者更直接來看,這幾年新增的各種部會各種辦公室,地點都在哪裡?有搬離台北嗎?
我不是說「遷都是沒有意義的議題」,但要說清楚政策目的與預期效果何在。比方說緬甸2005年遷都到奈比多,就更多是為了政治與軍事上的考量,台灣當然也可以討論雙北的氣候、安全等問題是否需要遷都,但要拿來當作搪塞居住正義的說法,各種經驗上都說不過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