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招生策略,完全不用打廣告,0成本。
就是,學士後法學士的英文,改成J.D.
什麼!這可以嗎?
答案是可以的!
至少台灣已經有類似案例20年了
台灣的學位授予法,
並不硬性規定學位的,中英文名稱
只給建議參考
所以在民國90年代
國內的大量醫事相關科系
為了畢業生方便到美國執業
畢業證書上,
便採取中英文非對譯,
也就是中英文學位雙軌制。
中文學位是學士、英文學位卻是Doctor
我把台灣例子都舉給你聽:
醫學士 M.D.
獸醫學士 V.M.D. (5年制)
臨床藥學士 Pharm.D. (6年制藥學系)
物理治療學士 P.T.D. (6年制物治系)
如果說,獸醫系讀5年可以拿D.(Doctor)
為什麼學士後法律系
4年學士+3年後法,不能拿D.?
5年可以
4+3=7年,沒道理不可以呀~
一旦輔大學士後法律系,開始授予J.D.後
跟美國JD一樣讀3年,不用寫學術論文
應該是可以形成很大的招生吸引力
JD!真滴好聽呀~
反正中文跟醫學系一樣是學士
只是英文變D.
學位中英文雙軌制都20年以上了
現在學士後法律系只是跟上而已
這個招生策略,應該還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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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幫輔大學士後法律系轉學考
打個廣告!
學法系有轉學考,很多人不知道
只要你有碩士學位、
或是讀過20學分班
或是大學畢業後,進修的學分有20個。
就能報學士後法律系大二的轉學考,
很少人知道,錄取率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