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苦世代 搶到了曾經嚮往的實習工作… 沒想到竟是我的夢碎大道
建議搭配BGM服用如果是最近一年內有在關注螺絲的卡友,可能多少有看過我提及自己作編輯或是實習的(鬼)故事,我也一直想找機會分享這段經歷;這次剛好遇到徵文活動,就憑印象稍微紀錄一下那段時間,準確來說是一個月,發生的事吧。
我在去(111)年暑假投了某個算是有名(臉書上按讚數有6位數)的運動媒體實習編輯的職缺,然後就錄取了。
會這麼輕描淡寫是因為,當初以為投這份工作的人不多,所以沒什麼經歷(我履歷只附了兩篇我在運動視界的文章)也不是相關科系的我才能在面試過後幾天就收到錄取通知,是進去之後才聽主編說這份實習有超過20個人搶兩個名額,現在想想也不知道是我搶走了其他人寶貴的實習學分或經驗,還是在幫他們擋災 (?
面試是在公司的休息室進行的,其實也沒問什麼太深奧的問題,基本上就是很直觀、不太需要細想的,比如喜歡公司網站的哪個主題,關於運動產業的一些認知、見解等等的,總之,既然我錄取了,那表示也沒有掉進所謂的「陷阱題」,對吧?
在那邊的工作內容,說複雜是不複雜,但說簡單可能也沒有多簡單:我們每天9.進公司到18.離開,扣掉中午吃飯時間,只做兩件事:找題材、寫文章。每天就是固定兩篇文章,找不到也不會有人幫你,寫不出來就週末補齊,總之一個禮拜就是要寫滿十篇文章。
我一直覺得寫作可能是我最(如果不是唯一)擅長的事,即使到現在,經過了這次滑鐵盧,也還是如此認為,不過在這邊可不是只有寫作那麼簡單。
在這邊,至少對我來說,難的是找題材。
我們寫的文章並不是什麼多深入的分析,而是非常非常簡單的介紹或報導(每天要生兩篇出來,不可能像平常寫分析那樣跟你畫線、說明什麼的),所以在這邊要求的不是你對某項運動專精,而是單純找到運動相關題材,然後寫文章。
就是因為對運動的認知不用太深,在我在職,乃至於離職後,都看到了不少對該項運動稍微有了解的人看了都會貽笑大方的文章,就舉兩個簡單的例子吧:
1) Olivier Giroud不是法國國家隊主力
2) 7成長打率,表示每次十次打擊有超過一半會是長打
就說到這邊,應該懂的都懂了。
進去的時候主編有說,因為我們不是專業的某項運動的媒體,題材不能侷限在台灣熱門的籃、棒球,但同時也不能太冷門,比如曲棍球。這麼說可能有點對不起台灣的曲棍球選手或愛好者們,但我確實曾經報過曲棍球的稿然後被拒絕。美式足球,好歹有些台灣人知道Tom Brady或Aaron Rodgers(BTW OBJ在台灣的名氣也比我想像中高),但曲棍球呢?我唯一一個叫得出名字的只有NHL的Sidney Crosby,就別說其他沒在關注歐美體壇的人了。
主編還給我們的報稿加了諸多限制:不能報黑人女運動員、老人運動員、殘疾運動員,因為「封面圖沒辦法吸引讀者」。
我還記得聽到這些限制的時候,我舉手了:
「如果是像之前南非那個刀鋒戰士,可以嗎?」
「不行,雖然很強但還是沒人要看。」
只做了一個月,我不否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自己能力不足,沒辦法找到報稿的題材,但同時我也對這些限制有些質疑:如果我們真的定位為運動媒體,那是不是應該注重運動員的能力,而不是外表(封面圖)呢?
被問到離職的原因,我一律用「理念不合」回答,只有對少數幾個人會說出真心話:
每天看著電腦螢幕找題材,要嘛找不到,要嘛好不容易找到的題目被主編打槍,然後一篇文章都生不出來,跟主編在那邊大眼瞪小眼,那個心理壓力把我擊垮了。
我每天晚上都擔心明天能不能找到題材、作被打槍的惡夢,然後早上醒來在火車上昏昏沉沉地翻著體育新聞,像是大海撈針般找著「不太熱門,也不會太冷門,不是黑人女/殘障/老人運動員」的題材,然後報給主編、被打槍、跟他大眼瞪小眼……這樣的惡性循環。最後,我在滿一個月的那個週五提了離職,主編先給了我七天的假要我想想,像我們這種實習編輯,他不會逼我們離職,如果無意留下,也不會強留我們。
我在一週後填了離職單、繳回ID卡,結束了這段實習。
關於那邊的工作環境,有一點我一直很在意:整個編輯群其實只有主編一個正職編輯,其他文章都是所謂的「實習生」寫出來的。而實習生領的不是薪水,而是「實習津貼」,甚至比義務役領的月薪還少。這樣看下來我們不等於是廉價勞工了嗎?
那邊的人,包含主編,其實都對我們這些實習生很好,甚至有時候還會來開導emo的我,只是,可能是個性或能力上的不合吧,我在那邊真的做得不怎麼開心,有那種夢碎的感覺。
平心而論,我不知道其他人來做會不會也是像我這種結局,或是過得更好、更糟,但我是盡量客觀地陳述這段歷程,或許其中還是有個人主觀的想法,但我絕對無意詆毀那家公司與其中的員工。他們真的都是很好的人,也很感謝他們對我的包容。
雖然說那段時間過得非常痛苦,但其實我不後悔投了這份履歷。文字工作一直是我想做的事,能夠在正式進入社會前先受到這樣的當頭一棒,至少比出社會第一份工作才碰到更好。我不是積極正向的人,但能有這份經驗,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幸運。同樣地,也希望這份經驗能給同樣想從事類似工作的版友/卡友一點警惕,當你喜歡或擅長的事變成工作的時候,它們在你心中的地位可能也會隨之動搖…
我很幸運,寫作至今依然是我最喜歡的事,但希望大家能比我更幸運,不用經過這段天堂路也能擇己所愛、愛己所選。我也不知道這樣有沒有符合徵文主題,但也算是完成了自己想做的事,也就是把這段經歷好好整理並打出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