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工作胡麻#問 關於薪資條寫法我剛進A公司時試用期薪水是38,500元,後來試用期過後我拿到4萬,但薪資條上是寫32,600元基薪+7,400職務津貼,我想問的是這樣會影響我找下份工作喊薪嗎?我還是可以說我薪資是四萬吧?人資看到這2回應 23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