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手足再爭產,立院三讀通過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
今天(115/07/28)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這是一個很多人期待已久的重要修法,尤其對沒有子女(頂客族)或希望依照自己意願安排財產的人來說,影響非常大。
不過,我想提醒大家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刪除了,不代表兄弟姊妹就沒有繼承權。
很多人看到新聞,第一個反應就是:「是不是以後我的兄弟姊妹都分不到遺產了?」
答案不是。
如果沒有預先立遺囑,還是要依照法定繼承規定辦理。
例如,一位先生過世,沒有子女、父母、祖父母,只剩下太太和兄弟姊妹。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有法定應繼分。
這次修法刪除的是「特留分」,不是「應繼分」。
換句話說,如果希望財產全部留給配偶,還是要透過遺囑安排。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
📌 這項修法不是立刻生效,而是公布後 6 個月才會施行。
📌 而且法律不溯及既往,如果是在新法生效前就已經發生繼承案件,仍然適用舊法。
我一直認為,這次修法最大的意義,不只是少了一個特留分。
而是提醒大家:法律給了更多安排財產的自由,但前提是,你願意提早規劃。
如果沒有做好遺囑,很多人期待的結果,其實還是無法實現。
真正的傳承,從來不是等事情發生後再處理,而是在自己還能決定的時候,把未來安排好。
💬 你知道「特留分」和「應繼分」其實是不同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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