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關於動物用藥新制這件事

2026/4/16更新~~太好囉 最新消息 現在這個管理辦法直接註銷囉~ 大家可以鬆一口氣 也證明有超~大~的問題和改善空間 未來如果從登錄改成公告制會省很多事 就看後續又怎樣的發展囉!
—以下原文 剛看到一篇文是飼主發的 大意是在預想多一道藥局流程增加風險這件事情 下面一則留言是說都開處方籤了會有錯嗎? 的確,處方籤由動物醫院開出來沒什麼毛病 藥師們應該要三讀五對也沒什麼毛病 (但如果你裸裝過來根本無法判斷這是那種藥有沒有拿錯真的也是請鬼拿藥單 這又是另外一個討論的細節 也一樣沒有配套措施) 但現在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這個 而是限縮了太多動物醫院應該可以備藥的種類 常備藥、急救藥、甚至連醫用氧氣都不在名單內 一堆藥還要先請飼主去藥局拿才能回來用? 名單羅列出來的可能是大部分動物醫院會用的藥 但他還要限縮哪個藥商的藥才能用 因為他們才有去申請動保藥證 導致一樣成分的藥、其他藥商沒有動保藥證 你就通通得去藥局拿 目前現況已經是 在一切還沒明朗前藥商不敢出給動物醫院 等那個點頭公文不知道要等到何時 其他藥商要跟進嗎? 他還要花更多成本去完成這些流程需要的東西 搞了一個新制 把同樣成分的藥硬是要這樣區分的意義在哪裡 除了硬是要遵循法規、做一些黑暗的猜測之外 我真的想不出有什麼誘因差點要匆匆上路? 名單上的動物用藥不是每間動物醫院都會用的 而動物醫院因為某些專科也需要備存不同的藥物 很多都不在那張不知道列了幾年的正面表單上 對獸醫師綁手綁腳 也不是每間藥局都把這些藥備得完全 未來面臨到飼主要疲於奔命去好幾間找藥的問題 沒有毛小孩的人沒有設身處地 絕對不知道這件事會有多麼麻煩 不單單只是增加一個人為的危險這樣而已 而是你整個流程都極其擾民目的到底是什麼? 就為了能夠讓藥師權限上升?爭取藥師權利? 合乎那個才應該要修法的法規 你要接軌國際應該從源頭開始 不要好的不學學壞的 人藥都隨便賣了 以後亂賣動藥也不無可能 反正你藥師上個六個小時就有本事賣動物用藥 覺得自己可以贏過苦讀多年的獸醫師 還真是爭取到很棒的權利呢 我不在乎你要爭取權利還是要合乎現有法規 你就是動到我們廣大飼主最珍惜的寶貝 立意良善但卻漏洞百出 就應該要充分解決現有問題而非強迫大家接受 然後滾動式調整個什麼鬼 90%的問題都沒解決 你要滾動到什麼時候 負面表列你說要再下一個十年 就保持目前正面表列列一列就會有負面表列了 是在說什麼鬼? 真的講了就來氣 又說太長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這邊 我先去消消火準備吃飯了。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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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這701項全部通通許可動物醫院使用,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問題了,而非只能備「動物保護藥品登錄清單」那少得可憐的藥在醫院才比較合理吧 至於藥局就好好做現在的社區好朋友就可以了
第一 不是處方箋是購藥證明 第二 急救藥物氧氣等在清單裡面 第三 七百多項本來就應該靠政府督促去完成登錄 第四 主要還是在獸醫院拿藥,藥局只是特殊情況的備案,例如醫院不夠了,可以出來藥局買
B2(已編輯)
B2-1 你通篇看錯 1.沒有處方箋,是獸醫開購買證明來藥局買 2.701項是當初獸醫提的藥品清單,需要登錄,登錄完就可以直接跟廠商買藥,氧氣一開始就在清單,有登錄就可以常備在獸醫院(3月也有討論寄存,真的使用後補購藥證明) 3.2024公布法條,防檢署廢了兩年今年二月才跟廠商開說明會,推動登錄藥品。這次最大的問題是防檢署 4.這法條當初獸醫也是建立的其中一員,藥品清單也是獸醫提的。 5.藥局只是備案,主要還是在獸醫院領藥,也就是本來要修條大路讓獸醫能合法的走,但防檢署太廢沒有完成大家想的目標。變成可能要擠到藥局這條小路。不好意思,藥局本來就不是要容納所有人(藥品),設計只是備用的便橋,要也是要罵沒蓋好大路的防檢署,怎麼是要拆掉這條便橋? 我就問你,到時候假如獸醫院藥用完了廠商來不及進貨(這是可能發生的),你希望沒的選擇,只能等到廠商配貨過來救你家寶貝(廠商可不是酷澎沒有火箭速配),還是給你條合法的小路去藥局買? 你錯誤訊息太多了
B3(已編輯)
B3-1 我也是飼主當然能理解你為什麼會這樣想 問題出在,這根本不是藥師公會的問題 這是政府的問題 細節講不清楚、登錄數量不足都是防檢署的責任,哪有人法規今年七月要上路了,發現登錄數量不足,二月才找廠商開說明會的?擺明前面都在廢啊,說什麼廠商沒意願我也覺得根本不合理,政府根本沒跟廠商宣導啊 防檢署才是獸醫的主管機關 冤有頭債有主,施壓錯對象解決不了問題 還有701個項目是指成分學名,實際上有上萬個品項可以運用 已經說了第一步登錄方面政府就在擺爛了,自然會出問題 藥品管理不是這麼隨便說喔 獸醫也可以買就好,流向跟監管都是重中之重,這幾年出了不只ㄧ次的偽藥案,其中兩次都是人類使用數量非常巨大的降血壓藥跟降血脂藥,還有一次是動物藥(這次兩百多家獸醫院中標) 中間監管跟流程沒做好有可能再出問題 那獸醫這邊跟他主管機關不太可能接軌西藥的監管模式,這樣你還說要全部開放?出事可能你我你的家人都會中獎
B4(已編輯)
B4 那701項本來就是供獸醫使用的人用藥 不限廠商藥商 意思是未來藥局在備藥同樣成分就可以 但登錄的動保藥必須看藥商是不是清單的那一家才可以使用 然後通通甩鍋到藥商不登錄? 如果你是藥商不會覺得用量這麼少我要花這麼多錢還要另外登錄設計包裝貼標等等 一樣的東西就要特別這樣搞 然後因為這些流程多出來的成本各自轉嫁 如果你是獸醫師你不會覺得很莫名其妙嗎? 如果你是飼主你不會覺得麻煩嗎? 我是不知道未來如果開購藥證明的收費是多少 例如台北市獸醫公會公告的上限是1500元 一般拿個藥一週幾百塊 但開那張購票證明可能超過藥費? 購票證明拿去買藥 藥局要不要跟飼主收錢呢? 還是你藥局用申報的方式呢? 行政費的多少現在還是霧裡看花 操作的空間我不知道有多少 人類有健保 寵物可是完全自費 可以給獸醫使用的就非得要去藥局拿 這個步驟如此多餘畫蛇添足 很難不懷疑官商勾結 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 既然你也是飼主 我話就說到這邊 謝謝你的角度 讓我去思考不同面向 反正大家各自表述後 社會自有公評
太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