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司律一試心得:龍場悟道
前言:
這篇文章的部分例舉可能帶有爭議內容,我建議慎入。我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但還是那句話:「我保證我寫下來的都是我個人內心真實的想法」,我有心裡準備明天早上起來,有一半人會退追,但這是個板,我想說啥就說啥😎

若站在個人利益來說,寫這篇文章是不明智的決定。即使我對這場考試有任何意見,今天出來的結果:「反正我過了」,我大可把8/1那場噩夢拋諸腦後,政治正確一點的説法是我應該告訴你們:
1.我之所以會過一試,是因為我至少有掌握住基本觀念,你們再努力,沒問題的。
2.身為考生,只能虛心檢討自己的不足,怎麼能怪出題老師呢?
但我自己總結歷年實測心得,簡單來說個人認為:「就算你很認真,也不一定會通過一試。而就算你不夠認真,也不一定就不會通過一試」
所以關於如何備考一試的「真相」,是真的有客觀上可以掌握的基本觀念,你唸了就會過。還是根本沒有真相,所有的真相都只是勝利者說給你聽的故事?…

很多事情照常理來說,就是永遠不會有真相,屬邏輯上之必然。如果你是被一試涂毒的人還敢發表意見,這就像當事人拿著一紙「敗訴判決」,去其它看板抗議司法不公,換來的回應只會是:
「不合你意就是司法不公喔?」
「法官檢察官對每個案件,都認真到你難以想像,你怎麼不說有問題的是你」
順帶一提,我酸這個從來不是仇法,只希望各位看鄉民和看司法人員的標準是一樣的。
一個三審定讞的案子,若鄉民罵恐龍法官,我也會懟他說:「可以打到三審這裡面好幾個法官欸,你確定有這麼多恐龍?」
可是對地院、地檢署有意見的民眾,你要說每個都法盲,我也是質疑:「不是每個都亂講吧」:(考生罵出題老師一樣的道理)

個人想過一個問題:要揭穿真相的作法必須不按常理,例如無罪、不起訴的被告拿著勝利的處分出來說:「哈哈😂是我做的啦,像我這種人渣你們查都沒查就放我出來,然後你們把好人抓進去關」
換成考試,我也是想告訴大家,比我更有資格通過,卻被這個破考試刷掉的大有人在,我前年、去年都在投機取巧,根本不應該讓我通過一試。
以下內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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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題老師的問題🌟🌟🌟🌟🌟
有人講到民法卷連農育權都拿來出,但說真的他要出冷門章節,我完全沒意見。我自己選擇跳過沒唸的,然後他真的考出來,這種沒什麼好說的,就我想偷雞然後賭輸了,不冤枉。

但是去年、今年的考古題,有許多題目都讓覺得,出題範圍我有唸到,但是出題老師在告訴我:「想不到我會這樣出吧,想不到我會考你一些無關緊要的吧 😈」
我崇敬的某位補習班老師,也曾如此評價過一試考題:「這是在出題,你目的不是要整學生欸」

小結:
對出題老師的意見就這些而已,關於這部分我可下個衡平的小結:
暫且把出題老師比作法檢,你對考題、判決有意見我都認同,但是如果要說他們存心整特定學生(當事人),我相信是不會。一來他們不認識當事人,二來這對他們沒好處。
但我想強調的是,你要理解「人性」,下判決、出題,對他們來說都只是「一份工作」,不要過度浪漫覺得有人會閒到每件都去仔細審酌個案正義,或者天真以為出題老師想為國舉材、傳達什麼你一定要懂的觀念,所謂「工作」就只求安全落地、無爭議就好。
一.
以地檢來說,你不用太認真想他相不相信你,你要想怎麼樣處理對檢察官會比較方便,他大概就會怎麼處理。
二.那以出題來說呢?
個人揣模他們的立場:對命題委員來說「答案沒有爭議」、「去年考過的題目重複率不要太高」守住這兩個原則最安全。想當然爾:出很偏、出很多細節題,讓你覺得練考古題已經沒用,以「人性」來講也都是很合理的結果,不必然是基於針對特定考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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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巧可以指導但能力無法複製🌟🌟
本人也考過兩次二試,以剛結束考試走出考場的心情來說,一二試有很大差別:
1️⃣考完二試:希望這次能過🙏
2️⃣但每次考完一試:「我死定了」…
一試完全沒有主控權,被逼著每分鐘都要寫完一題,而且就算是考自己明明唸過的範圍,沒辦法用自己理解的方式來呈現,而是被動配合出題老師的問法,從他給的選項選答案。個人認為寫「選擇題」比申論更需要技巧,這部分謹以我熱愛的棒球運動為例,考選擇題命題委員是投手,考生是打者:
一.這遊戲的設計本身對投手有利:
就算是在大聯盟,維持3成打擊率已經很了不起了,4成的很罕見。換言之,就算是公認的強打者,他在多數情況還是會被投手解決掉。
投球方可以配球、可以設陷井、投變化球,有很大的操作空間。打者要剛好遇到符合自己鎖定的球路,本身是帶有運氣問題。
二.練習跟比賽的落差
打者沒比賽的時候可以作打擊練習,球隊也會有打擊教練。可是再怎麼練,都是「模擬」,而非精準還原比賽中你會遇到的球路(事實上要還原就是不可能)。以考試來說,你可以向學長、老師請益、寫模擬考。多少會有幫助,但最大的問題是「大家還是不知道他明年要怎麼出題」。
三.打擊技巧可以指導但打擊能力無法複製
我上述比喻可能有人不盡然認同,因為對有些大神來說:「我每年都一樣的準備方法,從來不低於480分」,我相信是真的。
在大聯盟也有一句話:「百年一大谷」,形容出一個大谷翔平這種打者,本身是突破人類境界的神話。考試當然不至於,但個人認為這個形容詞的另一層意思是「他可以打得這麼好,是因為他是大谷翔平」,你也可以找他去指導基層棒球,打擊的基本觀念他一定都會教,但是大谷翔平的學生中,未必會出現下一個大谷翔平。臨場反應和各種能力落差都是「個人化」影響,能教的學習技巧答題技巧只是其中一部分。

綜合上述,我不完全否認仍可以透過他人的成功經驗,來彌補自己的不足。但我想說的是,不要篤信有一試「必過」的方法,一試考你的不只是學問,還有臨場反應、閱讀速度、抓關鍵字的能力,還有自信。
以棒球比賽的打擊來說,一個打者出棒速度比別人快,那他生涯打「每一球」都比別人有更多的判斷時間。在考試上這些跟唸書無直接相關的綜合能力,也會反應在你對每一道題的反應上,形成分數落差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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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破考試的心牢🌟🌟🌟🌟🌟
這是我整篇文章的重點,引用王陽明的《龍場悟道》分享給大家:
作者王守仁,(號王陽明,人稱明代Michael哥):
王陽明早年修習程朱理學,程朱理學強調的是「格物致知」,簡言之:「觀察研究外在事物以窮理」。後王陽明因出言得罪宦官劉瑾而被貶抑,前往龍場赴任途中還被劉瑾派的錦衣衛追殺。到了龍場已山窮水盡的王陽明命手下鑿石棺,終日靜躺在石棺中感受自己的困境。
這種向死而生的狀態,是他推翻三觀的開端,早年學習程朱理學總覺得要「格物致知、觀物以窮理」;對當時的王陽明來說,現在什麼物都沒有了,又該怎麼悟道。有日當天雷閃過夜空,王陽明坐起,留下12字領悟:「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
我個人的理解:「以前學的是觀察外在大自然來學習外在秩序。但是我自己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所謂聖人之道,可以是觀察自己的內心,心即理也,何須外求?」
對於任何考試,如果你有心要改變,從自己的內心源頭找答案,而不是一味的唸書,或找人幫自己的成績單求健檢。
你可以作閱讀測驗、練答題速度,最後再唸法律(基本觀念+法條都別放過),問題的根源解決了,該唸的不該唸的你都唸了,已經無疑是個狠人,那考試又算得了什麼?

⚠️Ps:我不是什麼文學家
當初會讀到王陽明這段,是因為王陽明當年說的話,即使放在現代的量子力學研究上也是很受用的,比如說:
王陽明的友人曾問他:「你不是說天下無心外之物,這顆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跟我的心有什麼關係」
王陽明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這是人類至今的難解之謎,為什麼是觀測行為會決定量子要坍縮成什麼狀態。(顛覆我們認為必須先有因後有果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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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論:我為什麼要寫這篇🌟🌟🌟
這是最後我個人想補充的話,如果一試對你真的很障礙的話:
一.先搞懂遊戲規則
我的文章「司律考試對我的意義」,引用了《見龍卸甲》這部電影,寓意很簡單:「早年還沒唸任何法律前,初始動機只是想找份好賺錢的工作。」可是進到這種比較卷的圈子,免不了人家要用成績來評價你、把你當假想敵。你可以不用理會,但是「保護自己」、「弄懂規則」是必要的。
在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公辯自述成長過程時說到:「我爸跟我說,在漁港被宰的不一定是魚,所以我不跑船,我靠努力到法院上班」
他說的沒錯,但我想補充,在這個社會上每一行都有遊戲規則,但共通邏輯都是「大家一起分吃ㄧ條魚」,如果你感覺不到,代表你就是那條魚🐟,在法律圈也不例外。

二.堅持下去
我不認識你們,前面講到一試考不理想有很多原因。但我相信一定有這麼一種人:「不是沒辦法過,輸在太認真看待每一題。」
看過某論壇在討論「積案問題」的時候,資深的法官是這麼說的:「沒有結不掉的案子,只有你不想結的案子」,如果你是他口中那種案子結不掉的人,那你未來也可能是我發自內心尊敬好法官,我前面酸的那些都跟你無關。
請您一定要堅持下去,國家需要你這樣的司法人員。

不管今天結果如何
祝福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