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在台洗錢107億 陳志被求刑「最高刑度」、李添20年以上SETN三立新聞網追蹤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4日偵查終結,起訴首腦陳志在內62名被告、13家公司,緩起訴24人,1人不起訴。其中陳志日前已在柬埔寨落網,並押解回中國,北檢依組織犯罪、洗錢、賭博等5罪,求處法定最高刑度。負責在台洗錢業務,陳志的心腹李添則被求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億5000萬罰金。台籍幹部,在台負責成立多家公司掩護洗錢的天昱國際科技負責人王昱棠,被求刑有期徒刑15年以上,併科5000萬罰金。總洗錢金額高達107億餘元。三立新聞網太子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