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學論「心」,得食論的另項看法。

姓名論「心」,在初級生肖的基礎框架解釋成「心肉」,是把「心」視為一類食物,心肉對於肉食生肖來說,基礎都論得到滿足。
比如「老虎吃肉」,此說法一般坊間廣為論之,看似合理的多數相傳,但道理真是如此?
用字講究「定性適解」,從天地合用中,找出邏輯判斷,「心」如果為行為、思想,就可觀其跳動,是一持續不斷,且具有血性溫度,又比姓名用「志」,取出唯心格調,意義嚮往且希望如此,並不忘衷心,定性適解的心,便不在只是食物,「得食論」這麼簡單而已。
字中藏因果,探討結果為「得志」或是「不得志」,就必須在天地合用中,判斷到底是「有志者路遙知馬力」亦或是「力不從心半途失志」。
主要判斷用字適格落點為何,不適格者、過程錯誤者,即使是老虎的到嘴肉,那也可能是腐敗臭肉。
心又可為核心,是核心就需要被守護,可進入核心者,多為自己相信之人,心為何其?端看「定性適解」,定出姓名的適當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