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ETF請用”限價”購買》

台股與美股不同的是 在美股現金帳戶中,如果帳戶金額不足就不會成交,這就像買東西時錢不夠人家根本不會賣你。 而台股不是,只要成交後再籌錢即可。 台股的T+2制度讓投資人在2天內將資金放到交割帳戶即可,這也大大增加違約交割的機會。如果錢不足,或忘記放錢都會違約交割。 就像之前新聞報有人違約交割金額才1000元,這種人一定不是沒錢而是忘記將足夠的錢補足。 這次新聞報導是: 「有個投資人想買零股存股,他買 永豐中國科技50大ETF,因為國外成份股的ETF不受漲跌幅限制,他竟然以每股9999元成交11股,總價11萬。這支ETF收盤價是18.7元,所以他買貴了535倍。」
所以整理出幾個重點: 1. 掛超高價等待買家用漲停價買進。(開玩笑的,不要這麼沒有良心🥲) 2. 買ETF要用”限價”買進,不要用”漲停價”或”市價”買進。如果想趕快買到可以掛高一點的限價單。 3. 買台股ETF時單位要看是”張”還是”股”。每次都有災情像是說要買10股變10張的,台股這方面的app設計還要再加強,防呆機制要再好一點。 4. 若app有試算成交價,要記得再確認金額是否有異常。 5. 如果真的不小心買到類似新聞說的9999元/股的股票,還是要籌錢交割,不要違約交割毀壞一輩子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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