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分享,115年司法特考三、四等法學知識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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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司法人員
等別:三等考試
科目: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4、依司法院憲法解釋,下列團體之設立,何者不受結社自由保障?
(A)工會
(B)政黨
(C)行政法人
(D)學術性社團
【答案:C】
工會、政黨及學術性社團,性質上均屬於私法人,屬於憲法第 14條結社自由所保障之權利主體。行政法人係由國家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性質上為公權力主體,不受憲法結社自由之保障。
18、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
(A)台灣中油公司的職員
(B)台灣電力公司的職員
(C)台灣自來水公司的職員
(D)區公所的里幹事
【答案:D】
刑法第10條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區公所的里幹事,屬於刑法上之身分公務員。
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司法人員
等別:四等考試
科目: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下列事項,何者在憲法中未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A)總統之職權
(B)立法院之組織
(C)國防之組織
(D)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
【答案:A】
憲法第76、137、136條
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總統之職權屬於憲法保留事項,明文規定於憲法第4章及增修條文第2條中。
16、下列何者得為民選公職人員罷免案之提議人?
(A)替代役男
(B)現役軍人
(C)法官
(D)工會代表
【答案: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7條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法官),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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