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分享,115年司法特考三、四等法學知識全解析!

各位同學好,司法特考在上上週結束,老師也把這次的法學知識解析完畢,這就請小幫手整理表單提供給大家,想要完整版的可以到連結裡索取。
老師先貼了幾題上來給Dcard上的同學們參考,詳細完整版可以到1樓留言區索取完整版! 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司法人員 等別:三等考試 科目: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4、依司法院憲法解釋,下列團體之設立,何者不受結社自由保障? (A)工會 (B)政黨 (C)行政法人 (D)學術性社團 【答案:C】 工會、政黨及學術性社團,性質上均屬於私法人,屬於憲法第 14條結社自由所保障之權利主體。行政法人係由國家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性質上為公權力主體,不受憲法結社自由之保障。 18、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 (A)台灣中油公司的職員 (B)台灣電力公司的職員 (C)台灣自來水公司的職員 (D)區公所的里幹事 【答案:D】 刑法第10條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區公所的里幹事,屬於刑法上之身分公務員。 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司法人員 等別:四等考試 科目: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下列事項,何者在憲法中未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A)總統之職權 (B)立法院之組織 (C)國防之組織 (D)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 【答案:A】 憲法第76、137、136條 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總統之職權屬於憲法保留事項,明文規定於憲法第4章及增修條文第2條中。 16、下列何者得為民選公職人員罷免案之提議人? (A)替代役男 (B)現役軍人 (C)法官 (D)工會代表 【答案: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7條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法官),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完整版可至連結索取,先預祝各位考生金榜題名!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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