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妳兒子是研究生,30萬要不要拿?不然就去告。」
1989年,柯蔡玉瓊剛失去長子柯重宇。兒子當時是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學生,騎車經過學校附近的產業道路,遭違規進入管制區的聯結車從後方撞上,年輕生命就這樣突然停在21歲。
警方認定兒子沒有肇事責任。
更讓人心寒的是,肇事車行竟拿學歷替生命「估價」:大學生20萬、研究生30萬。
一條人命,在他們嘴裡竟像修車費一樣,可以討價還價。
柯媽媽整整一星期吃不下飯,瘦了9公斤。她氣到想過報復,甚至想過跟對方同歸於盡。
可是有一天,她夢見兒子對她說,希望媽媽替更多車禍受害者討公道。
醒來後,她問自己:「我要怎麼做?」
問題來了。
她只有國小學歷,離開學校數十年,也完全不懂法律。
換成一般人,大概會想:「這太難了,我哪有辦法?」
柯媽媽的答案卻是——不會,就學。
她開始查字典、讀法條、寫陳情書,一封一封寄到政府機關。為了了解受害家庭真正遇到的困難,她四處奔走,短短幾個月接觸五百多個車禍家庭。
有人拿不到賠償,有人因重傷賣掉房子,有人遇到肇事逃逸,只能抱著判決書發呆。
她終於明白,真正需要改變的,是制度。
於是這位媽媽開始跑立法院。
星期二、星期五北上,星期三繼續陳情。她帶著照片抗議、抬棺、絕食,甚至自掏腰包幫助其他受害家庭。
有人嫌她麻煩,有人嘲笑她只有國小畢業。
她就繼續讀。
從一個連法律名詞都搞不清楚的媽媽,慢慢變成能在會議桌上逐條談保險制度的人。
這條路,她走了整整八年。
1996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三讀通過;1998年正式施行。
從此,汽機車必須投保強制險,交通事故受害者至少有基本保障;遇到肇事逃逸、未投保等情況,也有特別補償機制可以接住受害者。
想想看,今天我們買車、騎車,看到強制險可能只覺得:「唉,又要繳錢。」
可是這張保單背後,其實有一位失去兒子的媽媽,站了八年。
她沒有把兒子的死亡停在悲傷裡。
她把悲傷變成力量,把一個家庭的傷口,慢慢變成整個社會的安全網。
柯重宇沒有等到這部法律。
但後來無數遭遇事故的人,等到了。
所以,「柯媽媽」這三個字,真正令人鼻酸的地方就在這裡:
她救不了自己的兒子,卻用餘生,努力讓別人的孩子有機會回家。
有些媽媽失去孩子後,人生從此少了一塊。
柯媽媽卻選擇把那一塊心,拿去替更多人擋風雨。
這樣的媽媽,真的讓人很難不紅了眼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