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推銷的下場就是這樣

不知道算不算幫那些遇害的報了仇,只是當初在Dcard寫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在教大家遇到被強迫推銷怎麼辦? 以前的美容和瘦身是屬於同一個法規,現在的已經有區分出來了,可以到衛福部法規查詢 就會看到:美容定位型化契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有兩個。 而這個美容定型化契約就是因為這次事件而特別又規範獨立出來的,很多我都自己稱為那叫做愛妮雅條款😂 也因為很多做法都因為已經修改了,所以…有拍了一個現在可以因應的做法來給大家看。 漏洞版完全保護消費者,甚至還可以反客為主,讓這些強迫推銷的店家血本無歸!想看的追蹤幫我點個追蹤吧~
愛心
85
3
全部留言
直接說吧 那個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部分 業者沒做到也沒差 因為沒有罰則 而且通常都是消費者告人 消費者要舉證 一堆紀錄都在業者手上 業者刻意不做紀錄 請問怎麼告? 訪問交易還算簡單 而且目前勝訴機率極高 除非遇到87法官 看過某個一審判決 法官認為這不算訪問交易 如果消費者在路上看到7-11的咖啡廣告進去買咖啡 後續用訪問交易退費合理嗎? 這樣的理由判消費者敗訴 好在那位消費者二審勝訴了
B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