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發票作廢錯
國立中正大學
最近開發票但不知道作廢得保留,我都傻傻撕掉了
以及我印象中有一次是我開了AB兩份發票
按理說是A的要作廢,B給客人
但我沒注意直接把B的存根聯撕掉了
會計這邊說幫我申報遺失作廢(即存根聯跟收執聯都遺失)
變成其實作廢掉的B發票收執聯還在客人手上(但無法追回
請問如果客人中獎,真的是公司要賠獎金給他嗎?
網路上有兩種說法一是要賠;二是因為作廢發票不能兌獎所以不用賠,但可能被檢舉逃漏稅
由於負責人是我很重要的朋友所以很怕會害了他
因為這件事已經快一週沒睡好了但始終尋求不到解答
拜託大家幫忙解惑也讓我有個心理準備(如果真的會出事的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