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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 向1999反映某服務處疑涉違規的後續發展?

各位學長姐好: 日前透過 1999 陳情系統,反映內容大致是臺北市內湖區某服務處疑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先前收到衛生局回信(如附圖),內文提到:「本局已依相關違規事證按菸害防制法處分在案」處理情形亦顯示「處理完成」。 收到這封信至今三個多月了,我沒有收到其他後續的電子郵件或通知。想從公職實務與法規角度請教大家: 如果對方不服機關的處分而提出「訴願」,機關是不是會主動通知檢舉人?還是在這種暫沒後續消息的狀況下,通常代表對方已經乖乖繳清罰單了呢? 因為對這類陳情案的後續流程不太了解,希望有承辦經驗的學長姐能幫忙解惑,謝謝!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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