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若有不妥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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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學長姐好,我是去年10月入職的新人。
因為家裡人需要開刀後休養的原因,會在11/初左右離職回家照顧家人。
想詢問關於現金獎金的問題:
1.如果在職一年需要提前20天預告,如果我預告的當下(那時候還沒領到獎金)會不會被收回或是取消領取資格?
2.我領到之後會不會同樣被收回,或是領的當下被要求簽留任條款之類的?
以上,再次感謝各位學長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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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鵝鵝的限制理論
10月入職感覺領不滿100萬
還或扣掉你請假的天數的錢
不過11月走應該是可以領到
B1

工程師
同問
B2

國立屏東大學 商業自動化與管理學系
最簡單的方式直接問HR, 但就我所知 以你離開公司的那天為基準,離職那天如果是11月了,那你該領的都還是領的到
B3
W
NA
Ans:不會
但你可以..事病假請好請滿撐到12月底領年終領完再走
B4
T
TY2269
按理說不會!
今年現金獎跟IPP都提前到10月底發!你11月初離職照理來說是能領到的!多保重~祝你家人早日康復
B5
J
公司兩光口袋光光
如果你打算10月離職,表示後面11-12月沒薪水你覺得不介意。
你應該可以待著,後面11-12月用病假特休事假請掉,說不定可以再撐一包12月的。
B6(已編輯)

元智大學
事假+家庭照顧假+病假全部請完領完年終
在把明年的假請完 可能連3月的dank you 都可以拿到
最後祝早日康復~
B7

國立中山大學
你可以HR4U問一下
之前我提離職但同時牽扯到出差報稅問題
也是利用HR4U跟人資確認
這些都是自己權益可以問清楚
B8

國立清華大學
同問 也是去年報到
想要11月離職走人
如過預告期20天 10月中提離職 壓11/2離職
會不會有可能被搞的可能拿不到啊?
還是要拿到再提最保險QQ
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