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需不需要出庭?

我在3月底時被詐騙,當時有去警局報案,過了好幾天才整理好心情,被騙的錢也不期望拿的回來了,原本打算就這麼忘了,但幾天前突然收到傳票,一時也不知道怎麼辦,我人住台北,地點在新竹,要去真的超麻煩,上網爬文什麼被告、告訴人、調查偵查、刑事帶民事、民事帶刑事看的頭好痛還是搞不太懂,不去也不確定會不會被通緝什麼的,想請問這種我到底有沒有需要出庭?
megapx
其實還有第二張,但應到處所寫著「準備程序」,哎頭好痛,這又是什麼東西啊? 更:我確實是不太懂這些法律什麼的所以才上網爬文,結果看到更多的名詞反而讓我更搞不懂,不過我還是虛心受教,非常感謝各位的回覆😊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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