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警示 #三方詐騙 三方詐騙後為期一年的警示帳戶解除記錄
● 以下文長+可能不太詳細,主要是想做一點經驗分享以及自我紀錄一下
(2023/08/10)我透過FB賣Cosplay衣服給A(詐欺犯),總金額為4000元
對方表示想分期付款,第一次付900、第二次付2400、最後尾款使用賣貨便取貨付款
而我當下因為缺現金急用錢就答應對方了,當天對方也先付900元給我
約定過幾天再轉2400
(08/11)下午收到對方通知匯款2400,我方確認沒問題後就開賣貨便賣場給對方後就寄出商品了,後續也沒有收到買家有什麼疑問所以就當一場正常買賣交易完結
(08/28)因為29號要出國玩所以在前一天晚上想線上申辦旅行險,結果用自己的銀行帳戶匯款發現用好幾個帳戶都匯不出去,覺得好像怪怪的就詢問了線上客服
客服跟我表示剛好那天下午有人報警詐欺,也給了我受理的分局我就打電話到分局了解,警員跟我說B(報案人)上網跟A購買Cosplay衣服,結果A收款後不理不睬所以B就跑去報案
當下聽到後就馬上請家人陪同我去家裡附近的警局報案三方詐欺,路途上剛好看到B有在社團發文請A回覆不然就要去報案,看到對方貼的對話紀錄有一張匯款照片跟我從A手上拿到的匯款照片一模一樣,我就更確定A未經我同意拿我個人帳戶跟不知情的人收款結果人還關帳號不見了!
但因為B發文已經過兩天了所以對方就報案了,到現在還是很嘔如果我早點看到聯繫對方就不會這麼麻煩了QQ
後續就是等我的被告案件先轉到戶籍地做筆錄,這期間因為家裡有認識的律師就請對方來當我的委任律師
(2024/01)收到警局來的筆錄通知單,跟承辦員警還有律師約了一天到警局做筆錄,老實講那位員警態度其實蠻差的,還硬開一個告誡單給我😢
回去後律師有幫我訴願,因為是正當買賣交易而非我方惡意交付帳戶,後來有成功收到告誡撤銷的通知了
(2024/03)收到我方報案的開庭通知書,是少年法庭的案件
開庭當天就跟律師一起去開庭,結果看到那位A的出生年份是民國99年次的我快昏倒,對方生日還沒到所以只滿13未滿14就做這種詐騙....而且當天還有其他三組被騙的人也一起開庭,一個未成年人直接把我們這群成年人耍得團團轉...
開完後因為這群人的案件只有我的帳戶被警示所以有單獨留下來談一會,法官直接跟我說我的被告案件如果檢調有疑慮可以直接申請這個少年案的調閱基本上不會有事
(2024/04)律師幫我擬了和解書讓我去跟B簽和解提供給檢調人員方便後續作業,於是我就聯繫B跟對方簽完後就交給律師請律師協助送件了
(2024/07)終於收到地方檢察署偵查庭通知了,於是當天就與律師一起過去偵查庭,問完話大概10分鐘左右就出來了,書記官也很直接跟我說我方證據都很齊全基本上就是不起訴了要我不用太擔心
(2024/08)這段期間不定時就會上網查詢案件偵結公告,終於在08/20那天看到我的案子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再來就是等不起訴書收到後去申請解凍了
(2024/09/05)當天下午收到不起訴書,收到後當下馬上連絡附近的偵查隊承辦警示帳戶的警員問說能不能馬上申請解凍,收到可以的回答後立刻衝去填寫申請書,警員表示申辦後需要一到兩週的時間,時間差不多可以去插卡試試看
(09/12)當天下午收到銀行來電表示有收到解除警示帳戶的申請,需要兩個工作天也就是16號就解除了
(09/16)當天早上線上詢問客服是否已經解除警示帳戶了,收到確認解除的訊息後就直接去臨櫃把存款全部領出來
但我在四月的時候有登進網銀看一些資料,結果收到簡訊說系統自動偵測有異常所以鎖定我的自動化交易
當天去提領後也順便詢問櫃員能不能申請恢復自動化,櫃員表示沒辦法處理要我過半年再申請看看
當天也用電話聯絡被衍生管制帳戶的銀行協助解除衍生管制,後幾天都有收到電話通知表示解除了
>現在就是那個銀行的帳戶我就放著不用看看有沒有機會恢復吧,沒辦法的話主要帳戶就改用其他家銀行使用了
以上,所有事情一年才結束,這段時間不管是生活費還是買賣東西都只能靠家人協助,實在是過得很痛苦QQ
而且這段時間我去了兩趟日本都不能刷卡(沒有信用卡只有簽帳卡)只能全部現金交易真的很麻煩!!手上帶了一堆現金真的超怕不見#
目前手上只有兩間銀行的帳戶,現在只剩一間能正常使用,很想再去其他家開一個帳戶一起使用但剛解凍+銀行內部流通資料感覺不太可能給我開戶了...
自己的郵局帳戶是被家人拿去做我的保險使用所以我不會碰到那個戶頭,之後是不是除非是薪轉戶不然真的沒機會有新戶頭了...
內文沒有寫很詳細,只是單純想做個經驗分享+自己記錄用的,下次真的是不管再怎麼急用錢都要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