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詐騙後續-出庭

反詐騙

#網路詐騙 詐騙新進展

(文有點長),在去年2024年9/26這天傍晚6.多的時候,因為我在旋轉拍賣上面賣衣服而被詐騙了,前前後後會來六筆五個帳戶,對我真白癡,真笨!!!,當下真的是感到人生絕望了,存款全部都沒了,當下也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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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2/24一早從屏東北上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開庭,剛開始進去就是要過安檢,檢查行李等等的,然後那天我是下午4.20分先到調解室進行調解,我跟另外個被害人女生,還有被告都有到,被告也請了律師。 首先律師就跟我們說,被告很希望跟我們和解,我當下聽了,心中想說,是怎樣不用還我們錢了嗎,難道就要這樣和解嗎?但律師也跟我們說,被告他本身是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證明,他也是無辜的受害者,提款卡莫名其妙就被盜用了,領錢的車手也不是他,只是以他的帳戶去做提領現金的動作,所以他根本一毛錢都沒賺到,而被告目前是40幾歲的大叔,是在做清潔工的工作,收入1個月2萬多,所以他是有所得收入的,他也很有責任感,說願意以分期的方式償還,不過律師說因為他不是真正的車手,所以償還的部分,是已被詐騙的金額總數,除以2去作償還,我被騙10萬,所以就是10萬除以2下去做償還,剩下一半的部分要等後續抓到真正的車手,再去上訴要剩下的另一半金額,律師也說車手一定能抓到的啦,只是早晚問題而已,因為我們起訴書上面都有每筆被提領的時間清楚寫在上面,都有監視器能拍到,目前案件也在積極爭辦中。 但一開始被告本來是要以每個月2000的部份去做分期償還的方式,所以要25個月左右才可以還完我5萬塊,當下另一個被害者女生跟他的爸爸都不能接受每個月償還的這個數目,於是在一番折騰的條件下,最後以每個月還5000做收回尾,還10個月,我們也寫了要匯款給我們的銀行帳戶,也拿到被告的電話,被告每個月5號發薪水,畢竟他也有房租要繳,所以我們也給了他到10日前的還錢的緩衝時間,從下個月3/5號開始還錢。 接下來調解完就是準備開庭啦,首先就是會叫我們在填寫一次要接收款項的銀行帳戶,然後確認還錢的數目金額跟月份是否正確,然後會要你簽名,之後法官會再問你,對剛才在調解庭上被告跟律師提出的條件要求是否有異議,我就說沒異議,就照律師被告說的那樣去做還錢的動作,另一個原告也是說無異議,然後我們就可以離席了,開庭比我想像中的快許多,然後剩下的時間,就是被告跟律師還有法官他們,留下來進續做後續的開庭動作,大致上這就是我整個從調解庭到開庭結束的整個流程。 接下來,就是再繼續等後續的新進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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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點長),在去年2024年9/26這天傍晚6.多的時候,因為我在旋轉拍賣上面賣衣服而被詐騙了,前前後後會來六筆五個帳戶,對我真白癡,真笨!!!,當下真的是感到人生絕望了,存款全部都沒了,當下也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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