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被詐騙 收到刑事庭傳票了元智大學想請問,我在去年被詐騙,今天收到這傳票 他上面直接螢光筆框起來,請務必到庭,意思是一定要去,不能請假,直接刑附民走民事嗎? 因為上網爬文,很多人都說刑事庭去了沒有用,人頭戶也沒錢賠 而且我家住北部,去台中也是麻煩 假如一定得去的話,看很多網友都說,假如對方想和解,一定不要接受分期 那如果跟對方約好,幾天內要全額給,對方沒給的話,是有什麼強制執行之類的東西可以用嗎? 或是對方假如不接受和解的話,可以直接當庭提刑附民嗎詐騙刑事民事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