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大家,想詢問
我是一位遊戲帳號賣家,我把帳號賣給騙子,騙子拿著我的銀行帳戶給了受害者(那時候收到款項以為是騙子給的就把遊戲帳戶交給騙子,但其實錢是受害者),不到幾天我銀行帳戶就變成警示戶,然後我再FB社團看到受害者發的貼文,發現圖中銀行帳戶是我的,詢問了受害者也把原本受害者被騙的錢還給受害者,受害者願意跟我走和解。我應該能不起訴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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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筱楓
不一定,可能會緩起訴或緩刑
B1(已編輯)
A
醜小鴨
放心吧,三方起訴機率本來就很低了
反而是要小心告誡
B2

國立交通大學
我之前也是被第三方詐騙
沒去找另一位受害者跟他和解
帳戶凍了很久 收到不起訴書後才解凍
你有和解書看解凍流程能不能快一點
B3

亞洲大學
虛寶交易一律8591,只要被凍一次一輩子的信用基本上沒了。
B4

椒綠
為什麼不走8591?非正規平台就是這麼危險!
回到正題,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故和解與否,原告都無法撤告,一切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
故被告若能積極提供相關證據,向檢察官陳述自己確實是第三方詐騙受害者,且願意積極配合。
檢察官高機率認定不起訴。
B5(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