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因為沒用的FB小帳,我竟然變成詐欺通緝犯了 (下)

延續上一篇,接下來就是瘋狂蒐集證據,想辦法證明那個小帳真的不是我在用的。 我跟法扶來回討論了好幾次,最後硬是在信箱裡翻出一封「高雄異常登入」的通知。 (但問題是…我平常工作就是社群小編,手邊管理2、3個品牌帳號,全部都跟我的主帳號綁在一起,所以我其實也不確定那封異常登入到底是不是那個小帳 😵) 法扶還提醒我一件超重要的事: 在法律上,如果你「明明知道帳號被盜卻不作為」,也可能會被認定有責任。 而我在簡易庭時不小心講了「大概什麼時候發現被盜」,等於間接承認我知道卻沒處理。😭 一出嘴成千古恨,後悔到爆。 所以我們必須再找到證明,顯示我「有努力嘗試處理」,而不是完全放任。那幾天我真的焦頭爛額,甚至想乾脆借錢請律師算了😿(律師費真的不便宜)。 就在這時,法扶突然打來,超雀躍地跟我說: 「我找到突破點了!」 他自己去嘗試拿回沒在用的小帳,結果發現 —— FB 要求綁定自然人憑證(也就是身分證號)才能取回。 但我們那個年代申請帳號根本不用身分證號啊!所以現在根本拿不回來。 這點或許能成為證據。 不過我們也很怕真的被起訴,所以還是去見了法扶推薦的律師。 我把我們打算呈上的陳述書給他看,律師卻皺著眉說: 「檢察官感覺不是很懂FB機制,如果只靠這些,恐怕還是會被起訴。你得用更多截圖、更多解釋,把流程講到連門外漢都看懂。」 他問我:「你怎麼會不知道帳號被盜?」 我回答:「因為我根本忘了有這個帳號啊,直到警察打給我才知道…」 律師聽完直接嘆氣:「為什麼你在簡易庭不這樣講?我寧願你這樣說啊!」 GOD 😭😭 當下真的覺得自己被警員誤導,太認真在交代來龍去脈,反而害到自己 (但警員人很好,也是當下在想辦法讓我不被起訴,所以我也沒怪他 )。 最後我們只能走最麻煩的路: 寫好陳述書,附上各種截圖,嘗試告訴檢察官「知道異常登入後,我有努力嘗試拿回帳號」,希望用誠意感動他。 等待的日子真的很煎熬。 我還一邊問 ChatGPT 哪些神明可以拜 XD,結果就跑去板橋慈惠宮把媽祖、關聖帝君、地藏王菩薩、文昌帝君都拜了一輪,還跟神明說: 「如果真的不起訴,我一定把故事寫出來,提醒更多人不要受害!」 就在上週,我收到來自台中地檢署的信,心臟狂跳… 打開一看 —— 不起訴!!! 🎉 檢察官的文字還滿幽默的,不起訴書內有用文言文寫:「被告並非至愚之人,是否會直接使用以自己名下手機門號認證、註冊之臉書帳號行騙」 簡單來說就是「她應該沒笨到用自己真實門號去詐騙吧。」 (😅看到這裡我真的哭笑不得…) 🙇‍♀️最後還是要感謝男友這段時間不嫌麻煩的陪我東奔西跑 🙇‍♀️也要感謝法扶與律師協助提供很多法律建議與找到突破口 (搞得跟得獎一樣雀躍) ANYWAYS,大家真的要小心小帳的管理啊! 也提醒各位:⚠️網路上看到價格不合理的高單價商品,真的要再三確認,有疑慮就千萬不要下單,不然受害的可能不是只有買家,連無辜的小帳主人都會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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